根据《吉林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四平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向我局反馈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共十五项)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一、整改任务
1.(序号一)思想认识仍有差距。吉林省一些地方和部门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深入,对生态环境保护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不够到位,工作推进与新发展理念要求还不相适应。
2.(序号二)一些地方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不是真重视,推进工作敷衍应对。
3.(序号三)责任落实不到位。一些地方和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意识不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合力尚未形成。
4.(序号四)部分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缓慢。
5.(序号五)第一轮督察整改方案要求,全面完成全省每小时20蒸吨以上非电燃煤锅炉污染防治设施改造任务,实现稳定达标排放。但督察发现,全省非电燃煤锅炉治理提标改造不到位,仅2020年至2021年供暖季,就有151台燃煤锅炉存在废气超标排放现象。
6.(序号六)一些地方对群众环境诉求重视不够。
7.(序号七)吉林省松花江、辽河流域污染治理虽取得明显成效,但影响水质根本改善的城镇环境基础设施短板仍然突出,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力度不够,治理成效仍不稳固,一些区域甚至呈现反弹趋势。
8.(序号八)全省83个省级以上工业园区中,有48个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工业废水。督察发现,部分园区工业企业环境监管不到位,排放高浓度废水严重影响城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
9.(序号九)部分区域水质反弹明显。
10.(序号十)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控不力。全省大部分县(市、区)尚未建成畜禽粪污收储运体系,一些已建成的收集处置设施长期闲置。四平市伊通县靠山镇一些畜禽粪污收集点也存在长期闲置问题。
11.(序号十二)秸秆综合利用率不高,露天焚烧问题仍然存在。
12.(序号十四)危险废物违法处置问题依然存在。
13.(序号十五)部分涉危险废物企业日常管理不规范,双辽市吉林迎新玻璃有限公司煤焦油贮存不规范,厂区内存在煤焦油渣遗撒问题。
14.(序号十六)吉林省境内松花江、辽河等重点流域沿岸分布着一些石化、化工等产业,存在环境风险。
15.(序号十七)全省大多数工业集聚区都分布在城市周边,一些园区内企业的生产存在大量高温高压工艺,其原料或产品多属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安全管控手段也不够到位,存在一定次生环境风险。
二、整改完成情况
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3年3月15日至2023年3月21日,共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四平市生态环境局督察办。
联系电话:0434-3262196
四平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