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局机关各科(室)、各县(市)区分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等规定,经研究决定,确定《2024年四平市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现印发给你们,请依法依规进行监管。
附件:1.2024年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
2.2024年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排污单位
3.2024年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
4.2024年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
5.2024年环境风险重点管控单位
四平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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