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大专院校、行业协会,以及广大市民朋友:
你们好!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社会监督力量,拓宽公众参与渠道,推动形成多元共治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生态环境保护义务监督员。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
1.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2.驻平各高校环境相关专业教师及科研人员;
3.关心环保事业的企业代表、社会组织负责人、媒体工作者及热心市民。
二、报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热心环保公益事业,具备较强社会责任感;
3.具备生态环境相关专业知识或实践经验(专业人士优先);
4.年龄18-65周岁,身体健康,能适应现场调研工作;
5.能够保证每月不少于8小时的志愿服务时间。
三、报名方式
请各相关单位积极推荐符合条件人员,欢迎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共同守护绿水青山。单位推荐的,按要求填写《生态环境保护义务监督员推荐报名表》并加盖公章;个人自荐的,按要求填写《生态环境保护义务监督员自荐报名表》。
四、聘任程序
经资格审查、综合评估后,确定聘任名单并颁发聘书,任期2年。
五、工作内容
1.监督执法。随同市生态环境部门执法人员开展现场检查,监督执法规范性;
2.参与决策。列席生态环境听证会、评审会,提出专业建议;
3.企业帮扶。指导企业完善环保措施,提供污染治理技术咨询;
4.风险预警。发现并报告生态环境安全隐患及违法行为线索;
5.宣传引导。普及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法规,收集反馈公众环境诉求。
六、权利义务
监督员享有以下权利:1.获取生态环境工作信息及学习资料;
2.持证开展规定范围内的监督活动;
3.对生态环保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并获答复。
监督员承担以下义务:1.遵守监督工作纪律,客观公正履职;
2.不得以监督员身份谋取私利;
3.保守工作秘密及企业商业秘密。
七、报名信息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8月15日止。
2.材料提交: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phbfg@163.com,纸质件邮寄至四平市生态环境局,具体地址:四平市铁西区市府路59号四平市生态环境局法规科
咨询电话:0434-3266505
四平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7月28日
来源:法规科
初审:李松原
复审:王刚
终审:刘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