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环保局按照市政府关于落实国务院第三次大督查工作的通知要求,对大气、水、土壤环境治理工作进行认真自查,提出整改措施,积极促进环境质量改善,保障民生发展。
近年来,四平市环保局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全面落实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大气十条”)、《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强化大气、水环境治理力度。
为落实“大气十条”,制定《四平市落实大气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规划未来5年全市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召开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进行全面部署,向各地政府及市直相关部门下达《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书》,建立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形成了健全有效的工作格局。
重拳出击防治工业污染。建设完成吉长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等8个脱硫、脱销、除尘工程;建成投运双辽电厂等5家企业6套脱硫设施、四平北方水泥等5家企业8套脱硝设施;完成四平现代钢铁高炉、烧结机、转炉等3项重点除尘设施改造。对已有的治理设施加强监管,督促所有国控重点污染源建立台账、安装在线监控设施与环保部门联网,有效减少污染排放。
淘汰燃煤小锅炉成效显著。本着先易后难、先小后大、先生活后生产、先管网内后管网外的原则,开展淘汰燃煤小锅炉的专项行动。目前市区已淘汰燃煤小锅炉近300台,对净化市区空气起到明显作用。
油气污染治理有序推进。市环保局、工信局、安监局等部门联合下发油气回收治理文件,约谈了中石油、中石化、君汇集团等重点单位,全面开展油气回收治理工作。现全市128家加油站和12辆汽油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治理工程全部完成,速度居全省首位。
加强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监管。投资60万元建成四平市机动车环保监管系统,全市12家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实现联网,实现机动车环保检验网络实时监控。2015年,共发放环保合格标志15.6万份,检测车辆10.7万辆,机动车环保定期检验率达87.58%。
虽然大气污染防治力度前所未有,但因煤炭占一次性能源消耗比重过高、扬尘未得到有效控制、秸秆综合利用缺少行之有效的方法,加上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缓慢,今年截止8月末淘汰534辆,仅完成全年计划的7.4%,加上机动车保有量迅速增加,尾气污染越来越重,导致大气环境质量考核指标超标。针对存在的问题,建议市政府主要采取以下整改措施:
一是强化面源扬尘污染防控,整治建筑施工与基建残土扬尘,推行道路机械化清扫,采取吸尘、洒水、清扫一体化作业,减少城区道路扬尘。做好露天堆存煤炭、粉煤灰、沙石等易产生扬尘的料堆的监管,露天储料场扬尘。取缔非法开采企业,整治矿产资源开采扬尘。要求城区内餐饮服务经营场所要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整治餐饮业油烟污染。鼓励创建“无烟区”,无室外明火,杜绝燃烧垃圾、烧纸祭祀、燃放烟花爆竹等“明火冒烟”行为。
二是治理工业污染。推进位于城市主城区的重污染企业退城入园,搬迁高污染企业;严查环境违法企业,取缔关闭产能过剩、环境污染严重的“十五小、新五小”企业,2017年底前所有工业锅炉要全部达标排放。
三是开展控煤专项行动。发展集中供热,继续淘汰燃煤小锅炉,通过增加天然气供应、强化节能减排、实施天然气清洁能源替代、加强新能源利用等综合措施,限制劣质煤使用,将煤炭占能源消费比重降低到65%以下。
四是开展限行控车专项行动。制定实施新能源汽车运营发展规划,建设城市绿色交通体系,出台《四平市黄标车提前报废经济补偿政策》,促进“黄标车”淘汰。严厉查处未取得环保合格标志、违反限行禁行规定、超标排放的机动车。
五是开展秸秆禁烧专项行动。全面落实秸秆禁烧责任。着重抓好城市周边、高速和国道两侧、铁路沿线重点区域的监控。同时促进秸秆综合利用,为秸秆找到出路。
为落实“水十条”和《吉林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制定了《四平市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四平市落实清洁水体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6-2020年)》,分阶段确定全市近期、中期、远期水质控制目标,明确主要工作任务、具体工作措施及责任分工。发改、水利、住建、环保等4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四平市落实吉林省清洁域内辽河水体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积极组织各地开展“清洁域内辽河水体”专项行动。
积极推进重点工程建设,清理南、北河道7000余米,清淤15000立方米,开展生活垃圾填埋场和医疗废水、废物专项整治行动,实现市内所有大中型医疗机构产生医疗废物全部集中处置。取消四平市南河、北河2个小型污水处理厂项目,调整为现四平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目前,正在积极开展前期准备工作。将四平市南河、北河湿地调整为西湖湿地一期扩建工程,已动工建设。
由于水体自净能力弱、污水处理厂及湿地建设滞后、支流综合整治不到位、农村畜禽养殖污染等原因,造成全市国家及省考核断面存在不达标问题。建议采取以下措施整改:
一是加快污水处理及配套管网工程建设。重点推进郭家店镇污水处理厂、叶赫镇、营城子镇污水处理厂等新建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快推进伊通县污水处理厂、双辽市污水处理厂扩建及升级改造工程建设。
二是加快推进西湖湿地一期、二期工程建设,启动梨树县招苏台河湿地等人工湿地工程建设,推进全省农村污水治理小型人工降解湿地建设。
三是实施重点河流污染综合整治。以建设海绵城市为契机,启动四平市南、北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加强招苏台河源头涵养林、条子河北岸污染物削减带建设,促进流域水质改善。
四是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建设。防治畜禽养殖污染,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年底前完成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散养密集区实行畜禽粪便污水分户收集、集中处理利用,严格控制畜禽养殖废水直排。推广测土施肥,科学使用化肥农药,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推动农业生产方式和农村生活方式的转变。
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土十条”)今年5月末刚刚出台,省政府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还在制定过程中,待省政府计划下发后,四平市环保局将按照省政府行动计划要求,制定全市的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面实施土壤污染防治。当前,已按要求对伊通满族自治县建国村和太平村开展了农村环境质量监测,每个村庄各监测10个点位,合计20个土壤监测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