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空气质量预测预报及会商结果,2026年3月2日起,受气象扩散条件转差等因素影响,我市空气质量以中、重度污染为主,主要污染物为PM2.5。按照《四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经研究,决定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Ⅲ级)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具体响应措施如下:
一、健康防护措施
(一)提醒儿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脑血管病、呼吸道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易感人群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尽量减少开窗通风时间。
(二)提醒一般人群减少或停止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
(三)督导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急诊增加医护人员。
(四)提醒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和各级政府分别按行业和属地管理要求,加强对空气重污染应急、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
二、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一)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
(二)机动车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三)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采取措施,自觉调整生产周期,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
(四)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五)倡导排污单位加强管理,提高污染治理设施效率,主动减排,调整有大气污染物排放生产工艺的生产时间。
三、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
(一)燃放烟花爆竹管控措施。根据《四平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办法》第七条:重污染天气黄色及以上等级预警期间,本市行政区域内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机动车减排措施。加强交通管制,主城区限制高排放车辆使用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
(三)工业减排措施。根据清单,工业和信息化、生态环境等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督导工业企业严格执行“一厂一策”,采取轮流停产、限时停产、限产等措施实现应急减排目标。
(四)扬尘防控措施。除应急抢险、重大民生工程外,城市建成区停止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露天堆放的散装物料全部苫盖。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原材料运输。清洁作业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增加机扫、吸扫等清洁频次。
(五)其他措施。各地、各成员单位按照《四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的职责分工落实,生态环境部门加大对各类大气污染源检查频次,确保污染治理设施稳定运行。电力部门严格落实管控企业电力调度。
四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2026年3月3日
来源:大气环境科
初审:李松原
复审:王刚
终审:刘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