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生态环境局代四平市人民政府起草了《关于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监督管理部门职责分工》(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spsthjzfk@163.com
2、通信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市府路59号 四平市生态环境局;邮编:136000
附件:《关于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部分条款监督管理部门职责分工》(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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