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商:
为健全突发环境事件应对工作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环境事件造成的损失,我局拟开展修订《四平市生态环境局双辽市分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现予公开征询供应商,望符合条件供应商积极给予复函。
一、项目名称
双辽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修订
二、编制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吉林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其他相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等,编制本预案。
三、编制成果
主要包括《应急预案》文本、编制说明和附表、图件等附件。
四、验收要求
2024年4月30日前,提交《应急预案》初稿。经分局党组会议批准后,视为通过验收。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近两年至少完成过五项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工作案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复函均将被拒绝;
5.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复函;
6.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复函。
六、复函时间
2024年3月18日至2024年3月22日
七、复函方式
复函截止时间前,将加盖公章密封的投标文件邮寄或送至四平市生态环境局双辽市分局。
八、开标时间、地点
2024年3月25日上午9点,四平市生态环境局双辽市分局三楼会议室。
联系人:崔健
电 话:0434-7242898
地 址:双辽市郑家屯大街2915号 四平市生态环境局双辽市分局
邮编:136400
四平市生态环境局双辽市分局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