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局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需要,拟就环境监测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望各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的供应商予以复函。
一、项目名称
四平市生态环境局环境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二、采购内容
环境监测设备18台(详见附件)。
三、资金预算
预算金额37万元整。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具有相关经营资质范围条件。
3.提供产品制造厂家至少3项同类设备供应业绩,并提供用户单位(如有四平地区供应业绩最佳)。
五、供应商复函须知
1.报价必须是最终成交价,多方案的报价将被拒绝。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价函》应加盖公章,一式二份。
4.报价供应商提交《报价函》时,应一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银行开户证明(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报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5.成交原则: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六、货款支付
设备通过验收后支付合同款项。
七、复函时间
2020年11月13日至2020年11月17日16时
八、复函方式
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在复函截止时间前将复函电子版发至邮箱,纸质(加盖公章)邮寄或送至四平市生态环境局监测科。
联系人:高中辉 电话:0434-3262196
邮箱:sphbjck@163.com
地址:四平市铁西区市府路59号四平市生态环境局
邮编:136000
四平市环境保护局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