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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生态环境局   2020-11-02   来源:四平市生态环境局
四平市生态环境局环境监测询价函

各位供应商:

  根据我市2020年环境监测工作计划,结合我市监测能力建设实际,拟购买环境监测服务。现进行公开询价,望各位符合条件供应商积极给予复函。

  一、项目名称

  四平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环境监测工作

  二、项目要求

  1、严格按照国家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开展工作。

  2、每次检测提供纸质版报告和电子版报告各一份。

  三、验收要求

  年底统计监测费用总额,给付服务款项。

  四、入围方式

  按照价格折扣(供应商根据《吉林省检测行业价格收费标准》所列指导价格给出折扣价格)和实地踏查结果确定供应商,其中折扣价格分数占80%,实地踏查结果分数占20%,综合分数前5名入围。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

  (二)服务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供应商内部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健全,服务质量保证措施内容齐全、重点突出,能够满足本项目要求。

  (四)提供至少3项同类检测业绩,并确保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

  (五)服务商授权签字人需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复函。

  (七)投标人具备相应的检验资质(须提供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及已取得资质项目附表原件,标书内附复印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可检测项目不得少于招标文件要求项目的90%。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标书内附复印件。

  (八)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承诺书。提供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证明。

  (九)供应商需满足应急检测要求,3小时内到达检测现场。

  六、复函起止时间

  2020年11月4日9时至11月6日16时。

  七、复函方式

  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在复函截止时间前将复函电子版发至邮箱,纸质(加盖公章)邮寄或送至四平市生态环境局监测科。

  联系人:高中辉      电话:0434-3262196

  邮箱:sphbjck@163.com

  地址:四平市铁西区市府路59号四平市生态环境局

  邮编:136000

 

  附件:四平市生态环境局2020年拟监测项目(点击下载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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