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号)和《吉林省清洁土壤行动计划》(吉政发〔2016〕40号),落实《四平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四政发〔2017〕5号),确保实现2020年全市土壤污染防治目标,四平市人民政府分别与铁东区人民政府、铁西区人民政府、梨树县人民政府、伊通县人民政府、双辽市人民政府签订了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现将四平市人民政府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签订的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面向社会公开。
附件:
1.铁东区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
2.铁西区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
3.梨树县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
4.伊通县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
5.双辽市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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