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切实做好《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积极把我市打造成全省一流的营商环境,按照市软环境办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宣传方案。
一、宣传主题
本次宣传活动的主题是:“认真贯彻落实《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面提高本系统职工及管理对象对条例的知晓度。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立体覆盖、内容丰富”的思路,广泛深入的开展宣传活动,让社会各界普遍关注《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让广大企业知晓并运用《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引领‘人人都是软环境,优化环境人人有责’的良好风尚,努力把我市打造成全省一流的营商环境,助推四平全方位振兴。
三、宣传方式
各科室、事业单位和派出机构要采取集中学习、个人学习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出台背景和重大意义,准确理解《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主要内容,积极探索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创新宣传载体和形式,全面开展宣传工作。
1.各科室、事业单位和派出机构要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市生态环境局官网、微信公众号、工作群等手段,让《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贯彻落实到系统的每个角落,让人人了解掌握《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内容。
2.各科室、事业单位和派出机构要充分利用固定宣传板、固定宣传栏、条幅、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大力宣传《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重点宣传区域的要在外墙显著位置悬挂《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条幅。
3.市环境监察支队、铁东分局、铁西分局等执法单位工作人员在执法检查及案件办理过程中,要深入企业开展宣传活动,发放《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学习手册和宣传条幅,要让企业准确理解并学会运用《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中的条款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科室、事业单位和派出机构要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工作,各单位一把手要亲自组织领导,强力推进,确保将宣传工作落实到位。
2.精心组织。各科室、事业单位和派出机构要制定宣传工作制度,完善运行机制,加强沟通协调,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推进宣传工作。
3.注重实效。各科室、事业单位和派出机构要根据各自的目标任务开展活动,让企业之间积极通过微信公众号及网站平台等媒体手段互相了解,确保通过活动解决现实问题,以宣传促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