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四平市声环境区划共划分了4类声环境功能区,总面积96.85km2。
1类区域为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行政办公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执行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的噪声限值;
2类区域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商住混合区域为主,执行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标准;
3类区域聚焦工业生产、仓储物流集中区,执行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标准;
4类区域是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其中道路交通干线两侧区域执行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标准,铁路干线两侧区域执行昼间70分贝、夜间60分贝标准。
来源:大气科
初审:李松原
复审:王刚
终审:刘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