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四平市人民政府网
微博    微信公众号    信息报送    站群导航      登录        注册   
关闭

市直

区(县)

双辽市人民政府 梨树县人民政府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政府 四平市铁西区人民政府

首页>政务公开>公示公告>公告

四平市生态环境局   2026-07-09   来源:四平市生态环境局
四平市中心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分区图

 

  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四平市声环境区划共划分了4类声环境功能区,总面积96.85km2。 

  1类区域为居住、医疗卫生、文化教育、行政办公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执行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的噪声限值; 

  2类区域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商住混合区域为主,执行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标准; 

  3类区域聚焦工业生产、仓储物流集中区,执行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标准; 

  4类区域是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其中道路交通干线两侧区域执行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标准,铁路干线两侧区域执行昼间70分贝、夜间60分贝标准。 

 

来源:大气科

初审:李松原

复审:王刚

终审:刘克文


[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