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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生态环境局   2026-02-25   来源:四平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2月25日四平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5188625(行政审批办公室)邮箱:sphbjspb@163.com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第一净水厂危废贮存点及污泥暂存建设项目 四平市铁东区山门镇老城村 中核四平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吉林省通和环保管家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四平市铁东区山门镇老城村,第一净水厂院内,危废贮存点位于厂区西侧,危废贮存点建筑面积6m2,用于临时贮存净水厂运营过程产生的化验室废液、废包装物、废机油及废油桶。贮存点仅进行本企业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不涉及危险废物的利用及后续处置再生环节。本项目污泥在满足相应标准的情况下,用于园林绿化、矿石修复、荒地复垦、建材原料等,或者按要求进行填埋、焚烧处理。 本项目无施工期。
一、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贮存点在运行过程中应加强通风,贮存点内设有通风窗自然通风,也设有风机可强制通风。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浓度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限值要求。
二、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无用水环节,因此不产生废水;本项目亦无新增劳动定员,无生活污水排放。
三、噪声防治措施
运营期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措施,南侧、西侧、北侧场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排放要求,东侧厂界满足4类排放要求,西侧居民声环境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污泥处理方式不变,不新增污泥产生量,新增固废主要为排风设备检修时产生极少量的废机油,暂存于危废贮存点,与其他危废一起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地下水和土壤防治措施
为防止事故状态下废机油等物质泄漏进入外环境,污染周围土壤,进而造成地下水污染,本工程危废贮存点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范化设置,场内转移均在贮存点内部进行,且贮存点地面防腐防渗,设有围堰、事故收集槽等可收集泄漏的液态危险废物。企业日常应加强环境管理,严防跑、冒、滴、漏,将项目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低到最低程度。

 

来源:审批办

初审:李松原

复审:王刚

终审:刘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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