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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生态环境局   2026-01-29   来源:四平市生态环境局
四平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5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5年,四平市生态环境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决策部署,依法开展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现将2025年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成果 

  全年办理行政处罚案件16起,罚没款金额216.33万元;查封扣押2起;限制生产1起;移送公安行政拘留4起;刑事移送公安机关2起;不予处罚4起,免罚金额123.98万元。执法大练兵工作连续5年位列全省前列,2025年在全省市州级执法大练兵评比中列第二名,梨树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列县级第一名。全系统共有16名同志在各类执法活动中荣获先进个人。 

  二、具体做法 

  (一)开展执法专项行动。一是开展东辽河流域生态环境执法检查专项行动。发现一般环境问题151个,截至年底已整改147个,剩余4个问题因资金原因,暂时不能完成整改。二是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专项整治。检查企业35家,发现并整改问题7个,行政处罚2件,罚款23.7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830元;向松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移交“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线索1件,当地进行立案处理。三是开展涉气领域专项执法行动。发现并整改问题61个,立案4件、结案2件,处罚41万元。四是开展打击破坏黑土地资源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成立领导小组,排查近年所有行政处罚案件、信访案件以及各级督查、帮扶情况,发现问题线索1个,重点排查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工业固体废物及擅自倾倒、堆放危险废物的违法行为;同时做好《黑土地保护法》普法宣传,全方位筑牢黑土地生态安全屏障。五是开展水环境专项执法。发现并整改问题46个,立案处罚6件,罚款123万元,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3件。出动无人机30余次,对水源地保护区巡查发现的4个护栏破损、生活垃圾紧邻湖面问题已移交属地部门进行处理;9、10月份会同水利局、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铁东区人民政府等多部门联合执法,对在二龙山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存在的影响水质安全的行为进行排查,确保饮用水水源安全。六是开展矿山企业粉尘扬尘问题专项排查整治。11月联合自然资源、公安、交通运输部门,对全市矿山企业进行全覆盖排查。四平市共有矿山企业20家,排查出7家矿山企业38个问题,通过签订落实《矿山企业粉尘扬尘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责任书,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责任人;加强精准帮扶指导,对问题企业实施“一矿一案”,指派专人担任帮扶指导员,督促企业签订整改承诺书;构建闭环跟踪整改体系,建立“县级联合验收—市级联合验收—省级复核”三级验收机制,验收合格企业方可复工复产。截至目前已完成28个问题整改,剩余未完成的问题均已明确整改措施及时限,2家企业通过验收复工复产。专项行动立案2件,下达督办函2份。七是开展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专项整治。实现全市机动车检测机构全覆盖检查,对2024年立案的2家机构下达处罚决定,罚款24.544万元,移交公安机关刑事立案6家;联合交通、公安部门开展路查路检,检查用车大户18家、重型货车2164台,检查数量占保有量37.11%,超额完成30%的文件要求,发现问题5个;核实省外移交重型柴油车线索28件,均及时反馈处置;2025年8月省级深化帮扶期间,抽查5家检测机构,针对取样探头插入长度未达标准等共性问题,督促企业更换500mm以上取样探头,并下达《环境违法风险警示函》规范检测行为。八是联合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打击危险废物非法倾倒和在线数据弄虚作假专项行动。发现整改问题5个,立案1件、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1件、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件。 

  (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四平市生态环境局以规范涉企检查为突破口,创新执法服务模式,相关工作在全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督查中被通报表扬,省生态环境厅将四平经验做法作为交流内容在全国工作会上进行交流。 

  一是健全制度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四平市生态环境局在全省率先制定《四平市生态环境局严格规范涉企检查助力优化营商环境的十六条措施》,被《中国环境报》头版宣传报道。该措施从风险分类、程序规范、服务监督三大维度发力,贯穿涉企检查全流程。制作《优化营商环境应知应会手册》,全体执法人员签订《行政执法人员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廉政建设承诺书》。针对八届市委第五轮巡察发现的3大类21个问题,针对性修订制定《案件查办管理制度》《行政处罚案件闭环管理制度》等4项制度,规范案件办理、案卷管理,对案件办理实施全过程闭环管理。 

  二是聚焦“精准监管”,压减执法频次。按要求将27个行政执法事项全部纳入“行政执法事项清单”,严禁超范围、超权限检查,确保“清单之外无检查”。动态更新并严格落实执法事项清单、检查对象清单,杜绝随意检查、多头检查。实施正面清单管理,目前共有正面清单管理企业23家。全市执法计划“精准”统筹。建立市级执法检查年度计划,整合大气、水、固废、环评等专项检查,实现“计划外检查清零”。2025年市级执法计划压缩检查40%。推行“综合查一次”改革。将以往分散的排污许可执行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固危废管理、环境应急管理等多个常规检查事项,整合为一次“综合检查”。推行“综合查一次”和跨部门联合检查,与应急、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联合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检查频次平均下降50%以上。 

  三是提升监管效能,执法提质增效。推行“执法+服务”,进一步优化生态环境服务方式,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强事前指导,大力宣讲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企业帮扶活动,组织开展“送法入企”活动12场次;通过技术帮扶、警示、约谈、预约执法等方式,帮助企业消除环境风险隐患2个。对12家噪声超标的轻微违法企业发送警示函,对未执行新排放标准等2家企业进行约谈,累计下达《预约执法通知书》《约谈通知书》等文书36份,指导18家企业制定整改方案。构建非现场监管模式,运用在线监测、无人机巡查等智慧手段比例达到60%,做到“数据多跑路、企业少迎检”。推行“首违不罚”“轻微不罚”,对首次轻微违法且未造成后果的,以教育为主。2025年,对4家轻微违法企业实施免罚。建立“风险+信用”分级检查机制,对守信企业实施“免检”“少检”,坚决为守法企业发展保驾护航。 

  (三)积极探索非现场执法模式。全年通过非现场执法监管办理案件5件,其中上级交办线索办理2件,运用排污许可监管办理1件,通过检测站机动车污染排放检验平台筛查办理案件2件,均已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强化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管理,现有87家企业,其中涉水企业43家、涉气企业35家、涉水气企业9家,共计62个水监控点、69个气监控点。2025年新增联网企业4家、监控点位7个;审核长期关闭自动监测设备申请44条;完成12家重点排污单位排查系统填报,录入排查信息80余条;接收企业报送验收报告30份;核实反馈重点排污单位超标异常电子告知与督办信息368条、交办单3条。全年即时传输有效率达98.6%,补全传输有效率95.39%,即时传输有效率全省排名第二。信息化监管效能持续提升,省级配备执法装备资金164万,新增车辆、无人机、移动执法终端、笔记本电脑等装备,采购完成后基本满足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指导标准(2024年版)》20项要求,为执法工作提供强力保障。 

  三、2026年工作打算 

  2026年是“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局之年,四平市生态环境局将忠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和省生态环境厅各项工作部署,以深化污染防治攻坚、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为核心任务,为“美丽四平”建设提供坚强有力执法支撑。 

  (一)坚持高压态势,持续加大执法力度。结合日常执法工作,聚焦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认真组织开展各类执法专项行动,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充分应用配套办法从严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二)坚持培训学习,持续增强执法能力。采取“案例教学+现场实操+模拟执法”等相结合的模式,选取典型大气污染案件、复杂环境违法案件作为教学案例,组织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模拟办案、执法演练,提升实战处置能力;举办年度执法技能比武,以赛促学、以赛促练,评选表彰执法能手,营造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激发执法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三)坚持柔性执法,持续提升执法温度。进一步加强包容审慎监管,严格执行正面清单管理,全面落实“首违不罚”“轻微免罚”等柔性执法制度,推行“普法宣传—教育引导—告诫说理—行政处罚—监督整改”渐进式执法模式,兼顾执法力度与温度;加强对企业的环保帮扶指导,精准对接企业需求,提供技术支持和政策咨询,助力企业提升治污能力,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 

  (四)坚持普法宣传,助力执法效能提升。充分利用“6.5”世界环境日等重大节点,向社会公众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坚持“执法与服务、处罚与宣传”相结合,推行说理性执法和“以案释法”,通过宣传教育,增强企业环保责任主体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四平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1月26日

 

来源:法规科

初审:李松原

复审:王刚

终审:刘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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