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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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玉米饮料生产项目 | 四平经济开发区绿色食品加工创业孵化园6#厂房 | 吉林省合禾美食品有限公司 | 吉林省通和环保管家有限公司 | 本项目租用四平经济开发区绿色食品加工创业孵化园6#厂房,1栋3层,占地面积2500m2,建筑面积7500m2,包括仓库及生产车间,预计年产玉米汁12600t、玉米须茶3780t | 本项目施工期为利用园区已有标准厂房进行建设,仅对内部进行装饰,并安装设备,施工过程简单,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有效控制施工扬尘,妥善处置固体废物,防止施工噪声、废水、扬尘、固废等污染周围环境。 一、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过滤阶段会产生少量玉米渣和滤渣,在高温季节,这些物料极易发生变质而产生臭味。项目设有密闭玉米渣贮存桶,日产日清,必要时喷撒除臭剂,不设置玉米渣堆场。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33-93)要求 二、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生产和生活废水排入孵化园污水处理站进行预处理后,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四平市污水处理厂;若项目投产时孵化园污水处理站不能正常运行,应确保其水质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四平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噪声防治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标准;运营期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措施,夜间不生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昼间标准要求(夜间不生产)。 四、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过滤渣用收集桶收集后出售给饲料厂,废石英砂、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由厂家定期更换并回收处置,即拆即回收,不暂存,本项目酸液桶、碱液桶由厂家回收循环使用,设备维修过程中产生少量废机油及废机油桶和油墨喷码使用的废墨盒属于危废,暂存于危废贮存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五、地下水和土壤防治措施 生产车间已采取地面硬化措施,酸碱罐区设置围堰,避免污染周围地下水与土壤环境的途径发生。 |
来源:审批办
初审:李松原
复审:王刚
终审:刘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