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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生态环境局   2025-09-26   来源:四平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9月26日四平市生态环境局双辽市分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34-7663255(行政审批办公室)邮箱:794871666@qq.com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暂存间建设项目 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司(双辽市福耀路833号)院内 金垦玻璃工业双辽有限公司 吉林省环科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危废间建筑面积120m2,设4个贮存分区,南侧为废机油暂存区、废油桶暂存区,北侧为废蓄电池暂存区和废油漆桶暂存区。项目建成后用于收集本公司产生的废机油、废油桶、废油漆桶和废蓄电池等危险废物。项目总投资33.4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48万元。 1、废气:项目运营期正常工况下排放的废气主要为挥发性有机废气。经采取废机油采用专用带盖油桶进行密封存储,整桶转运,不在危废暂存间内进行倒桶;废油桶及废油漆桶旋紧桶盖密封暂存,直接外运及使用换气扇加强通风等措施。确保厂界非甲烷总烃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及厂区内非甲烷总烃须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厂区内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噪声:运营期产生的噪声主要为排风风机产生的噪声,经选用低噪设备采取减震措施后,产生的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3、固废:按相关规范要求,妥善处置危险废物的收、储、运工作,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4、危险废物暂存间内各分区按规范要求做好防渗,定期检查,避免对地下水及土壤造成影响。同时做好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工作。

 

来源:四平市生态环境局双辽市分局

初审:李松原

复审:王刚

终审:刘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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