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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生态环境局   2025-08-01   来源:四平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8月1日四平市生态环境局双辽市分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分局拟对以下2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34-7663255(行政审批办公室)邮箱:794871666@qq.com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双辽市佳华粮食物流有限责任公司粮食烘干项目 双辽市茂林镇中心路北,租用双辽市惠农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厂区 双辽市佳华粮食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省环科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在厂区内东北角建1台10t/h燃生物质热风炉,一座600t/d烘干塔用于玉米烘干,距离最近居民为北侧55m,配套建设1个湿粮仓和2个干粮仓,其他建筑物利旧使用,总建筑面积为31893.72m2,厂区内运输道路及地面进行硬化处理。预计年烘干玉米3万吨,总仓储能力为10万t,冬季取暖采用电取暖。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1、废水:本项目所产生废水为职工生活污水,全部排入室外防渗旱厕,并定期期清抽外运作农田肥料,不外排。
2、废气:燃生物质燃料热风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烟囱排放,排放的烟气须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二级排放标准要求,其中氮氧化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标准要求。应加强对储生物质燃料场和筛分间产生的粉尘、烘干粉尘、倒粮产生的扬尘等易产生粉尘环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管控,确保产生的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经过合理布局,尽量选择噪声水平低的设备,采取减振、隔音等措施,确保产生的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中2类标准要求。
4、固废:生活垃圾、筛分杂质集中收集后运送至垃圾存放点,由环卫部门处理;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及热风炉灰渣在暂存热风炉间内,用作农田肥料;玉米加工过程回收的粉尘作为饲料出售处理。
2 双辽市晶新玻璃有限公司年产30万平玻璃建设项目 双辽经济开发区玻璃建材产业园区,租用双辽市新盛玻璃科技有限公司1号库房 双辽市晶新玻璃有限公司 吉林省环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租用双辽市新盛玻璃科技有限公司1号库房生产钢化玻璃和中空玻璃。租用库房总面积为12120m2,占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钢化玻璃生产工艺为玻璃原片经切割、磨削、清洗、钢化(温度550-700℃,时间4-8min)、丝印(水性油墨)、检验合格后自用或外售。中空玻璃生产工艺为铝隔条处理、干燥剂填充、铝隔框涂胶、钢化玻璃清洗烘干、合片密封组装、检查、外售。建成后年产单层钢化玻璃30万平方米。中空玻璃最大产能15万平方米(根据市场订单确定产能,原料全部来自自产钢化玻璃)。项目总投资50万元,环保投资9万元。 1、废水:废水主要为钢化玻璃磨边及清洗废水、中空玻璃清洗废水,全部排入沉淀池处理后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和双辽市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入水指标要求后,通过区域污水管网进入双辽市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处理后达标排放。
2、废气:营运期废气主要为中空玻璃生产过程中的铝隔条切割及钻孔过程会产生金属粉尘、合片密封时产生的废气及无组织废气。对于易产生金属粉尘区域应加强管控,及时清理,同时厂房采取密闭措施后,排放的粉尘及废气厂界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定期加强车间通风,确保厂区内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满足GB37822-2019《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相关要求。
3、噪声:噪声主要来自于各类生产设备,经选取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厂房密闭、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4、固废:废包装桶、不合格产品、废铝条、废铝粉外卖废品回收站处理;沉淀池底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处理;废边角料、不合格原片由厂家回收处理。废含油抹布、油水混合物为危险废物,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内,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来源:四平市生态环境局双辽市分局

初审:李松原

复审:王刚

终审:刘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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