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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生态环境局   2020-06-24   来源:审批办
2020年6月24日四平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5188625(行政审批办公室)邮箱:kaifa-003@163.com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示时间
1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固体制剂生产线建设项目 四平市吉春路1号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原有厂区内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省龙桥辐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新建固体制剂车间及仓库建筑面积14400m2。新建数字化提取车间及仓库建筑面积15200m2。项目建成后年产片剂6.5亿片、丸剂20亿丸。 1、废水
项目废水全部排入厂区现有污水站进行处理后经由现有排水管道汇入市政管网后排入四平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
项目产生的药粉尘经设备自带布袋收尘器收尘后再通过车间换气装置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后。中药气味拟采取加强设备密封、优化操作、加强通风等形式减缓其环境影响。提取车间乙醇回收及制粒干燥过程将产生乙醇废气,由乙醇回收塔回收利用,有少量乙醇废气逸散,由车间内风机抽送至车间排风口排放。
3、噪声
项目的噪声来源于生产设备。设备噪声经类比调查其噪声值在80-85dB(A)之间。项目产噪设备采取相应的减噪、降噪措施,设备安装底部加减振垫,风机口安装消声器,墙壁安装隔声吸声材料,加强厂内外绿化工作,通过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满足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固废物主要为提取工艺药渣、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沉渣、药粉尘以及废药品,其中废包装材料由四平中科能源环保有限公司回收利用;药渣送吉林省晟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处理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四平中科能源环保有限公司焚烧处置;纯水制备过程会产生一定的废活性炭,为一般固废物由厂家回收处理;纯水制备废反渗透膜及沉渣、布袋除尘器回收药粉尘均属于一般固废,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起处理;废药品属于危险废物,送公主岭市天一环卫有限公司焚烧处置。经此处理后,固废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020624日起5个工作日
2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四平市吉春路1号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原有厂区内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省龙桥辐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新建研发中心1栋,占地面积1356.64m2,建筑面积5426.56m2。建成后包含新药研发平台及中试研究平台  1、废水
项目废水全部排入厂区现有污水站进行处理后经由现有排水管道汇入市政管网后排入四平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
项目产生的药粉尘经设备自带布袋收尘器收尘后再通过车间换气装置由15m高排气筒排放后。中药气味拟采取加强设备密封、优化操作、加强通风等形式减缓其环境影响。实验室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后排入室外。
3、噪声
项目的噪声主要来自于生产设备。设备噪声经类比调查其噪声值在80-85dB(A)之间。项目产噪设备采取相应的减噪、降噪措施,设备安装底部加减振垫,风机口安装消声器,墙壁安装隔声吸声材料,加强厂内外绿化工作,通过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可满足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固废物主要为前处理工艺产生的杂质、废药材及提取工艺药渣、废包装材料、纯水制备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布袋除尘器回收药粉尘、沉渣、实验室废活性炭以及废药品,其中废包装材料由四平中科能源环保有限公司回收利用;废药材、杂质、药渣及药粉尘送吉林省晟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处理;纯水制备沉渣、纯水制备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布袋除尘器回收药粉尘、生活垃圾由四平中科能源环保有限公司焚烧处置;废药品及实验室废液属于危险废物,送公主岭市天一环卫有限公司焚烧处置。经此处理后,固废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020年6月24日起2个工作日
3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口服液生产线建设项目 四平市吉春路1号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原有厂区内 吉林吉春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吉林省龙桥辐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占地面积为2000m2,建筑面积为8000m2。
建成后年产6000万支口服液
1、废水
项目废水全部排入厂区现有污水站进行处理后经由现有排水管道汇入市政管网后排入四平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废气
原料主要来自于现有提取车间的提取浓缩液,搅拌过程为湿式搅拌且生产设备均为密闭,生产过程无粉尘产生,不会对环境空气质量产生影响。
3、噪声
项目的噪声主要来自于各种生产设备。其声压级在70-90dB(A)之间。经选购低噪音设备,设备底部加减振垫,车间建筑材料上选取隔声较好的材料,将营运期设备等噪声对周围环境敏感点影响降至最低,使厂界噪声值能够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2类区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体废物
项目固废物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废药品、废包装材料、纯化水制备过程产生的废活性炭、沉渣、废反渗透膜、实验室废液。职工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箱内,由四平中科能源环保有限公司焚烧处置;废包装物由四平中科能源环保有限公司回收利用;废活性炭由厂家回收处理。沉渣及废反渗透膜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起处理;不合格药品及实验室废液为危险废物,送公主岭市天一环卫有限公司焚烧处置。经此处理后,固废不会产生二次污染,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2020年6月24日起2个工作日
4 四平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四平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集中区内 四平市瑞德投资有限公司 吉林省桓宇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对四平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内亨智街、虹桥街、文凯路、文博路4条道路的道路、给水、排水、供暖、供电、绿化、亮化等工程进行建设。新建道路总长度3030m,总铺装面积为163804㎡,新建雨水管网总长为7110m,污水管网总长为3660m,给水、供热、供电、燃气管线长度均为3030m,桥涵铺装总面积为2100㎡,安装路灯180盏。
(2)新建农机产业孵化基地总建筑面积为67060㎡,其中新建孵化车间8栋,建筑面积为60200㎡,新建综合服务楼1栋,建筑面积为6860㎡,及配套设施的建设。
废气:施工期扬尘:废气主要为施工过程土石方工程和运输车辆产生的扬尘,应避免在大风、干燥天气施工,施工过程中应注意洒水和覆盖并在周围设置围挡以降低扬尘。在施工场地上设置专人负责弃土、建筑垃圾的处置,临时土方应夯实并洒水,防止二次扬尘。运输车辆上路前应清理干净,运输弃土应采用苫布覆盖或密闭车厢。
噪声:施工期避免使用高噪声设备,靠近居民区、学校、政府机构处施工时禁止夜间及午休时间施工;有条件的地区在靠近环境敏感点一侧设置声屏障,并同时遵守上述施工时间安排,合理减少强噪声设备的使用频率。
营运期采取适当的绿化带等措施,减少交通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结合道路绿化设计,在道路与居民区建筑物之间种植乔、灌树木,既可以降噪,又可以美化环境。加强管理,在道路入口处加强交通管理,禁止噪声过大、尾气超标严重的报废车上路。在环境敏感点附近设置警示标志,禁止鸣笛。加强拟建道路沿线的声环境质量的环境监测工作,对可能受到较严重污染的地区以及环境敏感点附近,实行环境噪声定期监测制度,根据因交通量增大引起的声环境污染程度,及时采取相应的减缓措施。在敏感建筑区附近应设置减速带,降低车辆行驶速度,同时设置警示牌禁止鸣笛和超车,从而降低噪声影响。
废水:施工废水经施工方设置的临时沉淀池处理后作为路面养护用水及施工作业面降尘用水,可就地消纳,不外排;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中。
运营期的排水系统会因道路上的尘砂受雨水冲刷等原因产生沉积、堵塞,因此应定期清理排水系统,从而保证排水系统疏通。严禁各种泄漏、散装超载的车辆上路运行,防止道路散失货物造成沿线水体污染。
固体废弃物: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送附近市政垃圾点,集中清运处理。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用专用密闭车运至四平市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工程弃土城市绿化用土或建设回填使用。
生态环境:合理规划,做好土石方的纵向调运。加强对施工人员环保意识教育,及时对临时堆土场进行环境保护及恢复;尽量避开耕种期,减少过多的施工区域,施工完毕及时覆土、地面硬化,严禁乱倾倒施工中产生的废弃物,做到定点存放,及时外运处置。做好边坡防护治理和生态补偿工作。采用与当地生境相协调的自然草木辅植。
水土流失:不得随意深挖,制定雨季应急水保措施,做好现场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管理工作,完善排水设施。
2020年6月24日起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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