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市民朋友们:
2019年“秋冬百日会战”期间,四平市整治入河排污口取得初步成效,为巩固工作成果,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排污口违法行为监督,特实行有奖举报机制,凡在四平市内发现未设置标志牌的排污口或排污口违法排污,均可向四平市生态环境局进行举报,即有机会获得现金奖励。
——举报下列情形可获得奖励
(一)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的;
(二)未经相关部门批准,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的;
(三)通过排污口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液、含有放射性物质的废水、热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工业废渣、城镇垃圾或其他废弃物的;
(四)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
——奖励标准
举报人举报上述情形,经四平市生态环境局查证属实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可获得200元以上奖励,最高可得1万元。具体标准参照《四平市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试行)》。
——举报渠道
(一)电话举报:0434-12369;
(二)微信举报:12369环保举报微信平台、四平生态环境微信公众号 ;
(三)网络举报:四平市生态环境局网站
http://hbj.siping.gov.cn/;
(四)来信举报:四平市生态环境局,地址四平市市府路59号,邮政编码136000。
——名词定义
排污口是指通过管道、沟渠、雨水口等直接向河道排污的排口。
四平市生态环境局
2020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