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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24日四平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公示

来源:  2026-08-2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5188625(行政审批办公室)邮箱:sphbjspb@163.com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双辽市 8000 万羽肉鸡全产业链年出栏1512万只养殖项目( 双辽市绿牧源肉鸡饲养场 ) 四平市双辽市双山镇幸福村 四平禾丰养殖有限公司 吉林省中园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新建10栋鸡舍、办公房、污水发酵池、水井等工程。建设1个锅炉房,采用3台1.75MW的生物质锅炉。项目建成后鸡只年出栏量为378万,存栏量为63万只,年出栏6 次。
一、废水治理措施
施工期生活污水排入防渗旱厕,定期清掏处理后用作农肥,不外排;钻井废水、试验废水和洗井废水全部排入泥浆池自然蒸发,不外排;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场地洒水抑尘。
运营期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后与生活污水、地面冲洗废水及锅炉排水一并进入污水发酵池中,发酵后作为肥料还田;淋浴废水经暂存池收集后,由罐车定期拉运至双辽市双山镇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治理措施
施工期有效控制施工扬尘,粉尘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锅炉烟气采用低氮燃烧技术,经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35m高的烟囱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3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食堂废气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由屋顶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小型标准要求。
采用环保型饲料喂养、干清粪工艺和喷洒除臭剂等措施,确保NH3、H2S无组织排放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新、扩、改建项目厂界二级标准要求,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20(无量纲)要求。
饲料采用密闭罐车直接运送至料塔内,采取洒水降尘、料塔及输送系统密闭等措施,确保粉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限值。
三、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标准;运营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减震隔声等措施减少影响,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施工期建筑垃圾的可回收部分收集后暂存,定期运送至废品回收站综合利用;不可回收建筑垃圾应达到《建筑垃圾污染控制技术规范》(HJ1462—2026)要求进行利用。钻井泥浆进入泥浆池沉淀,上清液回用,泥浆干化后用于厂区内地面平整;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餐厨垃圾由有资质部门回收。鸡粪便暂至干清粪设备旁,日产日清,外售有机肥厂。病死鸡贮存于冰柜内,储存周期不超过7天,委托双辽市特普畜禽生物安全处理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锅炉燃烧灰渣及除尘器收集的灰渣,暂存于锅炉房内的灰渣间,封闭存放,用于还田。饲料包装袋等原辅材料袋外卖综合利用。废布袋、废消毒剂桶由厂家回收处置。防疫过程中产生的注射器、废药物瓶等危险废物,由防疫机构带走依法依规处理,不在厂区内储存。
五、土壤及地下水防治措施
对鸡舍、污水发酵池、暂存池以及厂区路面等区域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对应采取防渗防雨淋等有效措施,清运过程中严格做好密闭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附:公众参与情况说明

 

来源:审批办

初审:李松原

复审:王刚

终审:刘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