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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3日四平市生态环境局双辽市分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来源:四平市生态环境局  2026-03-23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34-7663255(行政审批办公室)邮箱:794871666@qq.com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双辽市天茂水泥有限公司脱硫石膏和矿渣烘干项目 双辽经济开发区开运街西侧、福耀路北侧,现双辽市天茂水泥有限公司厂区内 双辽市天茂水泥有限公司 吉林省环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在现有厂区内建设脱硫石膏和矿渣烘干线,占地面积4200m2,占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在现有输送廊道下方将原料棚拆除,新建以生物质为燃料烘干机,年烘干脱硫石膏5万吨、矿渣20万吨,作为水泥粉末生产原料。
1、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废水通过区域污水管网进入双辽市工业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2、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烘干废气、储存扬尘、运输扬尘、上料输送粉尘。烘干废气经旋风除尘器和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再经15m 高排气筒排放,排放废气须满足GB4915-2013《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采取原料棚密闭、地面硬化、运输车辆采取苫布全遮盖、易产尘设施及场所定期洒水等措施,减少扬尘对环境的影响,确保储存扬尘、运输扬尘、上料输送粉尘等无组织排放废气满足GB4915-2013《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来自于生产设备、风机等。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并采取安装减振垫、软连接、消声器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GB12348-2008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区标准要求。
4、回收粉尘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灰渣外运做农田肥料;废润滑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现有危废间内, 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暂存于垃圾箱,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来源:四平市生态环境局双辽市分局

初审:李松原

复审:王刚

终审:刘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