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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8月14日四平市生态环境局双辽市分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来源:四平市生态环境局  2025-08-1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34-7663255(行政审批办公室)邮箱:794871666@qq.com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双辽瑞祥143MW自带负荷(风火打捆)风力发电项目 双辽市双山镇境内  双辽瑞祥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长春市博煜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规划发电总容量143MW。主要内容为安装8台6.25MW风电机组及13台7.15MW的风电机组,配套建设21台箱变、集电线路、道路、危废暂存间、办公楼等附属设施。新建 220kV 升压站一座,安装1台160MVA主变。项目总投资70983.9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5.00万元。本环评不包括辐射环评内容部分。 1、认真落实水土保持和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占地范围,临时施工占地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表土剥离土回填,恢复其原有土地使用功能。严格落实“分区管控”要求,按照管控单元要求进行落实。
2、施工废水须经沉淀池收集后,用于洒水降尘;运营期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定期转运至有污水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处理。
3、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基础减震等措施,确保产生的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限值要求。营运期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4、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废包装物收集后交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施工期产生的建筑垃圾送当地建筑垃圾处理场所处置;施工土石方和沉淀池泥浆用于场地回填和平整。营运期产生的废风机叶片由厂家回收处理,维修废油、废润滑油、废含油抹布、废蓄电池为危险废物,经专用设备收集暂存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废变压器油也属于危险废物,事故发生后,暂存事故油池内,及时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危废暂存点和事故油池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生活垃圾经建设单位收集后定期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

 

来源:四平市生态环境局双辽市分局

初审:李松原

复审:王刚

终审:刘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