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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3月27日四平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来源:审批办  2023-03-2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5188625(行政审批办公室)邮箱:sphbjspb@163.com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四平市顺邦农机制造有限公司年生产5000台打捆机改扩建项目 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博路2555号 四平市顺邦农机制造有限公司 吉林省鑫盛桥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该项目位于制造产业园区,总占地面积47140.9 ㎡,建筑面积13001.5㎡。计划投资500万元,拟在现有生产车间内,新建一条喷漆生产线(两个喷漆间)及一条喷粉生产线,增加一台火焰切割机及其配套工程等。 一、施工期:
1、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以及设备清洗水,生活污水以及施工设备清洗水经现有污水管网排入四平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主要为车辆运输所排放的废气以及扬尘,因工期短,工程量小,对周围的空气环境影响很小。
3、噪声:主要为设备安装噪声,通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且在车间内进行设备安装,噪音排放对外界影响较小。
4、固废: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经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二、运营期
1、废水: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排入四平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主要为切割废气、抛丸粉尘、焊接废气、喷漆废气、喷粉烘干废气、燃烧机废气。经有效的各项环保措施治理后,通过符合标准的排气筒排放,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限值要求。厂内少量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附录A中表A.1中排放限值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风机和泵类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定期维修保养,安装消声、减振和封闭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
4、固废: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废包装、边角料、废钢丸、焊渣、废滤筒布袋、焊接粉尘、抛丸粉尘、喷粉粉尘、废抹布、废油漆桶、废活性炭、漆渣、废过滤棉、废机油、废油桶、废UV灯管等。职工生活垃圾等一般不可回收固废集中售后交环卫部门转运处理。其它固废分类收集,可回收的一般废物出售给回收部门,危险废物暂存在危废间内,定期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理。
5、土壤:加强设备的维护和管理,防止物料的跑冒滴漏;加强厂区防渗、防腐设施的检查、维修力度,确保防渗措施有效。危废暂存区域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进行管理,防止对地下水、土壤的环境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