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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6日四平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来源:审批办  2022-12-0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5188625(行政审批办公室)邮箱:sphbjspb@163.com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生产风机项目 四平市铁西区四平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方农机产业创新基地生产区 四平宏联风机有限公司 四平市环境保护研究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四平红嘴经济开发区,北方农机产业创新基地生产区七号厂房,总占地面积为3535.6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431.82平方米。生产车间设置在一层,办公室在生产车间内腾空建设的二层,喷漆室位于生产车间内,项目年生产风机300台。 一、施工期: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和生产设备的安装。施工期工程量较小,工期较短,且在建筑内部,对环境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
1、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四平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主要为切割粉尘、焊接烟尘、打磨粉尘和喷漆废气。切割粉尘、焊接烟尘、打磨粉尘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治理后,确保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要求。喷漆废气经过水旋柜+活性炭吸附(二级)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经治理后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要求;少量未被收集的废气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 2 标准要求;厂区内 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特别排放限值标准。
3、噪声:主要是生产车间设备和风机噪声,通过建筑物门窗、墙壁及绿化带的吸收、屏蔽及阻挡等措施,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要求,对声环境影响不大。
4、固废:主要为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暂存在自建危废间内,定期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理;一般废物出售给回收单位,职工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回收处理。
5、土壤:车间、生产过程的装置区及各种物料堆场均采取严格的硬化及防渗处理,危废暂存区域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进行防渗设计,对土壤的环境影响较小。
2 生产打捆机项目 四平市铁西区四平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北方农机产业创新基地生产区 四平市麦威克智能农机装备有限公司 四平市环境保护研究所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四平红嘴经济开发区,北方农机产业创新基地生产区二号厂房,总占地面积为5400平米,总建筑面积6296.2平方米。生产车间设置在一层,办公室在生产车间内腾空建设的二层,喷漆室位于生产车间内,项目年生产打捆机500台。 一、施工期: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进行建设和生产设备的安装。施工期工程量较小,工期较短,且在建筑内部,对环境影响较小。
二、运营期:
1、废水:生产用水可循环利用,不污染环境,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四平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主要为焊接烟尘、抛丸粉尘、喷漆和烘干废气。焊接烟尘、抛丸粉尘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治理后,确保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要求。本项目喷漆过程产生的漆雾经过水旋柜处理后与烘干废气经活性炭(二级)吸附,治理后的废气与烘干燃气废气一并经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经治理后排放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要求;少量未被收集的废气厂界无组织排放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 2 标准要求;厂区内 VOCS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特别排放限值标准。
3、噪声:主要是生产设备噪声,通过采取基础减震、建筑隔声和距离衰减作用后,项目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废:主要为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危险废物暂存在自建危废间内,定期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进行回收处理;一般废物出售给回收单位,职工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回收处理。
5、土壤:车间、生产过程的装置区及各种物料堆场均采取严格的硬化及防渗处理,危废暂存区域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2013年修订)进行防渗设计,对土壤的环境影响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