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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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吉林省天越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平分公司四下路加油加气站项目 | 吉林省四平市经济开发区东环城路西侧,四下公路南侧 | 吉林省天越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四平分公司 | 吉林恒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二级加油、LNG/L-CNG加气合建站。项目建成后年供成品油2000t,其中:汽油800t/a,柴油1200t/a;日供CNG能力1.0×104Nm3/a(折合7.17t/d),日供LNG能力2.5×104Nm3/d(折合LNG17.925t/d)。本项目新建加(油)气罩棚,成品油储罐4台(柴油罐18m3×2台,汽油罐18m3×2台)、双枪加油机3台;LNG/L-CNG加气主要设备包含60m3立式LNG储罐1座、柱塞泵橇1台、LNG双枪加气机、潜液泵橇1台、高压气化器橇1台、6m3CNG储气瓶组1座、CNG加气机2台,以及建设项目附属配套的防雷、防静电系统安装,供配电系统、电讯系统、采暖通风系统、给排水系统及消防设施。 本项目油品罐容(汽油+柴油)总储量为72m3,折合汽油量为54m3;站内LNG低温储罐容积60m3,CNG固定储气设施容积6.00m3。 |
一、废水防治措施 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排至四平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防治措施 加油站在加油、卸油和储油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其主要成分为非甲烷总烃。采用地埋式密闭储油罐,设置高出地面4m的通气管,一级油罐车卸油油气回收,二级加油机加油油气回收,减少加油作业时由于跑冒滴漏造成的非甲烷总烃外溢。安全放散天然气通过9m高放散管排放,通过采取以上措施,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要求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82-2019),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小。食堂油烟经净化达标,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相关标准后,经高于食堂屋顶1m的排气筒排放。 三、噪声防治措施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站内来往的机动车行驶产生的交通噪声和加油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加油机采取消声、吸声、减振等降噪措施、进出车辆限制鸣笛,组织好内部交通,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4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设置垃圾箱收集生活垃圾,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含油抹布可混入生活垃圾,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理。清罐油泥由清罐公司负责统一转运和处理,不在站内储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