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执法公示平台

当前位置:首页>行政许可

2022年4月24日四平市生态环境局双辽市分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来源:四平市生态环境局双辽市分局  2022-04-2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434-7663255(行政审批办公室)邮箱:zzeqian@foxmail.com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双辽市2021年王奔镇、服先镇、种羊场和茂林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双辽市王奔镇、服先镇、种羊场和茂林镇 双辽市农业农村局(双辽市畜牧业管理局) 吉林省环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双辽市茂林镇,服先镇、种羊场及王奔镇。
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水利措施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项目建成后建设高标准农田6.49万亩,其中新建农用井276眼,配套水泵276台,修建机耕路总计39.43km,架设10kV高压线路89.132km,设置基杆1154个,地埋电缆155.946km,设立变压器110台套。项目总投资7913万元。
1.施工废水:主要为农用井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含有泥浆或砂石的工程废水和洗井废水,均排入临时泥浆防渗池内,上清液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降尘,不外排, 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2.环境空气 :本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材料在运输、表土及施工材料堆放和施工过程中将产生大量的粉尘和扬尘影响、汽车尾气对大气环境产生不利影响,通过洒水降尘,运送散装含尘物料的车辆加盖蓬布,限制超载,对施工车辆定期维护,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大风天气禁止施工等措施,减少废气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3.施工期噪声:主要为运输噪声及各施工设备噪声,要求将高噪设备设置在远离 敏感点处,并要求施工单位对施工机械和车辆进行维护保养,施工车辆运输尽量 少鸣笛,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道路分段施工并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靠近居民住 宅处,建议设置临时声屏障,要求严格规范施工时间以降低施工噪声对居民区的 影响,禁止午休(12:00—13:00)及夜间(22:00—6:00)施工,尤其禁止高噪 设备启动,通过以上措施后,噪声对周围环境虽然有一定影响,但随着施工期的 结束,影响随之消失,综合评价,噪声可接受。
4.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定期送至垃圾填埋处理厂,施工 垃圾集中堆放,及时送至指定建筑垃圾堆放点;打井泥浆排入设置的临时泥浆防 渗池,自然固化后,用于道路工程;打井钻屑用于铺路,因此不会对周围环境造 成二次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