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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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四平鑫龙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年10000辆报废汽车回收拆解加工利用项目 | 四平市铁西区四平红嘴经济技术开发区恒丰街 | 四平鑫龙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公司 | 四平市环境保护研究所有限公司 | 本项目为扩建,无新增土建工程,新增设备,新增400m2电动车电池拆卸区,扩建后拆解能力由原5000辆/a增加至6000辆/a机动车,新增农机车拆解1000辆/a,新能源汽车拆解3000辆/a。 | 一、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纳入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不会对周边水环境产生影响。初期雨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SS、石油类,设置初期雨水收集系统,收集后进入隔油池处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要求。 二、废气治理措施 在报废机动车拆解预处理过程中,预处理车间采用密闭真空吸油机排空废油,抽取后采用密闭罐体进行储存。在废油液抽取工序上方设置集气装置,经收集处理后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二级非甲烷总烃排放标准限值要求,通过15m排气筒达标排放。活性炭应定期更换。 每台切割机配备布袋除尘器对切割粉尘进行收集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新污染源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使用专用的车辆制冷剂收集装置并密闭容器储存,最后交由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 三、噪声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针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报废机动车拆解产生的废蓄电池、废尾气净化催化剂、废油液(包括汽油、柴油、机油、润滑剂、液压油、制动液、防冻剂等,下同)、废空调制冷剂、废电路板、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的有关规定及报告中要求的详细处理办法进行管理和处置。应委托有危废运输资质的公司采用专用密闭车辆转移危险废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转移联单。不能回收利用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统一外售处理。 |
2 | 四平市现代职业教育园区暨新职业大学建设项目(一期) | 四平市铁东区沥山路5117号 | 四平职业大学 | 吉林省境环景然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内容为对四平职业大学现有建筑及设施进行新、改、扩建用于教学、宿舍及其他配套工程等,其中拟新建学生宿舍、实训大楼、食堂等建筑物面积为63128.77m2;改建宿舍楼、教学楼、医药实训厂房等建筑物面积为87052.19m2.;拆除汽车实训室 、食堂等建筑物8439.11m2。项目内容包含药物实训中心固体制剂生产模拟演示活动。本项目建成运行后,现有燃煤锅炉不再使用,改用电取暖电。 | 一、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施工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上清液回用,不外排;教职员工和学生的生活污水经预处理后,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要求,经市政管网排入山门污水处理厂处理。 二、废气治理措施 施工期间:采取设置围挡、洒水降尘等综合措施,确保粉尘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二级限值要求。运营期间:安装使用高效油烟净化装置,确保食堂油烟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要求。药物制剂实训中心固体制剂生产模拟演示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设备自带处理器处理后,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二级限值要求。备用柴油发电机使用时产生的烟气经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气筒排放,确保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 三、噪声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声设备,确保达到《建设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运营期并针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确保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建筑垃圾依法依规综合利用或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包装物外售。其他固体废物,如废药品、废药渣等杂质(不得使用《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中所列的毒性中药)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