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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6日四平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来源:审批办  2021-05-06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5188625(行政审批办公室)邮箱:kaifa-003@163.com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河道清淤工程 吉林省四平市铁东区叶赫镇 四平市铁东经开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四平市环境保护研究所有限公司 本次河道清淤治理工程为四平市铁东区叶赫满族镇叶赫河、营盘沟河等八条河,河道治理长度24.529km,土方开挖710836m³,治理过程中需移植树木总数量为638株,项目总投资为1099.97万元。 一、施工期废水治理措施
施工废水:车辆清洗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清淤泥沙堆积过程产生的渗滤液经倒排系统收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不得以任何形式排入河道。
生活污水:由于施工现场不设施工营地生活区且施工人员全部为当地居民,无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二、废气治理措施
运输道路洒水,降低扬尘;有风天气苫布遮盖运输;大风天气禁止运输;河道采用干挖方式,且边挖边清运,设置专门的堆场暂存,堆场周围设置抑尘板,减少影响。
三、噪声防治措施
噪声敏感点设置移动式隔声屏。选用低噪声的机械和设备,降低设备声级,减少噪声污染。
四、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清淤砂石暂存后出售给建筑公司,用作建筑材料;岸坡挖方的土方用于回填绿化
五、生态保护措施
①开挖的裸露面要有防治措施,尽量缩短暴露时间,减少水土流失。②施工期尽可能避开大风日或雨天施工。施工单位应随时与气象部门联系,事先了解降雨时间和特点,以便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③当暴雨来临时应使用一些防护物,如使用草席等进行覆盖,同时每隔一定距离设置沉沙池。在临时推土周围及容易发生水土流失的施工地段设围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