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佰亿商砼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注册号:无
组织机构代码证:无
社会信用代码:92220300068606578X
地址:吉林省四平市铁西区平西乡西八大村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杜美慧
2022年9月12日,四平市生态环境局铁西区分局执法人员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发现你(单位)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你单位生产用砂石等物料仓未完全密闭,未采取有效防治扬尘措施。
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勘察)笔录1份;(制作时间:2022年9月12日;制作单位:四平市生态环境局铁西区分局;证明内容:证明该公司违法现场情况)、现场照片4张;(拍摄时间:2022年9月11日;拍摄单位:四平市生态环境局铁西区分局;证明内容:证明违法事实,用于固定证据)、调查笔录1份;(制作时间:2022年9月12日;制作单位:四平市生态环境局铁西区分局;证明内容:证明违法事实详细原因和情况)、四平佰亿商砼有限公司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提取时间:2022年9月12日;提供单位:四平佰亿商砼有限公司;证明内容:证明该单位资质) 、四平佰亿商砼有限公司环境影响现状评价报告表及备案意见的函复印件各1份;(提取时间:2022年9月12日;提供单位:四平佰亿商砼有限公司;证明内容:证明该单位环评手续)、四平佰亿商砼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复印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复印件及排污许可登记回执复印件各1份;(提取时间:2022年9月12日;提供单位:四平佰亿商砼有限公司;证明内容:证明该单位环评手续)、法定代表人杜美慧、负责人杜海亮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提取时间:2022年9月12日;提供人:四平佰亿商砼有限公司;证明内容:证明法定代表人及委托负责人身份)、法人授权委托书1份;(提取时间:2022年9月12日;提供人:四平佰亿商砼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杜海亮;证明内容:证明该厂法人委托现场负责人杜海亮处理环保相关事宜)、光盘1张;(制作时间:2022年9月12日;制作单位:四平市生态环境局铁西区分局;证明内容:证明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及证明该企业违法事实)等证据为凭。
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贮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之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一)未密闭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的;
2022年11月9日我局对你单位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你单位未提出异议。
综上我局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责令你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对物料仓进行密闭,采取有效防治扬尘措施;2、处罚人民币三万元整。
请你单位接到本处罚决定之日起15日内缴至四平市财政局国家金库四平市中心支库。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我局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四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梨树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不停止行政处罚决定的执行。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的,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