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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生态环境局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

来源:四平市生态环境局  2021-06-03

  为贯彻落实《中央文明委印发〈关于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四平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平市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集中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诚信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诚信建设,集中开展生态环境保护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切实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诚信水平,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助推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强化环境保护督察整改。积极配合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运用五步工作机制,推动各项督察问题整改落实。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责任科室:督改办

  (二)强化环境信用制度建设。一是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制定《四平市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实施细则》,依托“吉林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系统”,将企业违法处罚决定信息录入系统,根据吉林省企业环境违法违规行为记分标准,按照良好(绿牌)、一般(蓝牌)、警示(黄牌)、不良(红牌)四个等级对企业进行信用评价。二是积极参与全市信用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信用信息的对接和交换,严格按照“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公开”规定,全面及时录入“信用综合服务平台(四平市)”,依托“信用中国”“信用吉林”“信用四平”等系统平台向社会公布。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责任科室:法规科、执法科、各执法机构

  (三)完善项目环评管理机制。一是全面做好项目环评信息公开,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规定,依法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实行环评文件受理、拟审批的全过程公开,接受公众和社会监督,即时研判公众反馈信息,采纳合理诉求,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和社会稳定。二是加强环评文件质量监督管理,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做好项目环评文件质量管控工作,切实提高环评文件质量。制定《2021年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工作方案》,开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复核,重点检查环评文件编制质量和编制规范性。

  完成时限:2021年12月底前

  责任科室:审批办、各执法机构

  三、工作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确保实效。各责任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提高思想认识,按照《方案》任务要求,认真抓好专项治理任务推进落实,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要强化责任,巩固成果。各责任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主体,针对在环境保护领域诚信缺失突出问题,加大治理力度,建立健全完善长效常治机制,定责任、防死角,全面巩固治理成果。

  (三)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加大生态环境诚信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局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加大环境信用理念宣传,宣传守信事迹,曝光失信案例,提高社会环境信用意识,营造生态环境领域诚信建设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