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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1年四平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通知

来源:四平市生态环境局  2021-03-31

市局机关各科(室)、各县(市)区分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管理规定(试行)》等规定,经研究决定,确定《2021年四平市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现印发给你们,请依法依规进行监管。

  附件:1.2021年水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2.2021年大气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3.2021年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

     4.2021年其他环境重点排污单位名录

 

 

四平市生态环境局

2021年3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