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四平市生态环境局紧紧围绕“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堵漏洞、强监管”的总体工作思路,严格按照《2020年全省生态环境执法工作要点》,开展全年执法工作,积极开展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工作,现将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围绕重点工作,持续强化执法监督
(一)碧水保卫战方面
一是强化重点流域入河排污口整治。根据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我局于19年接收了原水利部门入河排污口整治职能,当时四平市水利局向我局移交136个入河排污口,我局接收后,迅速行动,对全市入河排污口进行全面清查,在全省率先完成整治任务。二是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对已完成整治任务的县级及以上城市地表水型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进行再排查、再清理,建立健全监管长效机制,同时加快城市地下水型及农村“千吨万人”水源地问题进行排查整治。三是全面加强污水处理厂监管。对4家县级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厂,5家定点医疗机构开展“驻厂式”监管,贯彻执行“日检查、日报告、日监测”制度,每日调度并向省厅执法局上报《医疗污水和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情况统计表》,全面管控医疗废水、城镇污水达标情况,确保不出现因医疗废水、生活污水导致疫情二次传播事故。
(二)蓝天保卫战方面
一是开展工业物料堆场扬尘防控专项检查。对全市范围内的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堆场,开展了拉网式全面排查。共排查出92个物料堆场点位,对其中部分扬尘防治污染措施不健全的单位责令立即进行整改。二是开展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专项检查。在今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阶段,对全市加油站、储油库进行全面梳理,完善台账清单,共对辖区200余个汽油加油站,2个汽油储油库进行排查,强化油品储运销全过程VOCs排放控制。三是开展机动车检验机构执法检查。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我局每季度对辖区机动车检验机构开展一次执法检查,并同步开展比对试验,全面加强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检测数据的管理。四是严格农作物秸秆禁烧管控。加强秸秆禁烧管控,在各地常态化巡查的基础上,抽调执法科、大气科、支队人员,联合省帮扶组(也就是吉林省四平监测站)组成市秸秆巡查小组,不定期对各地禁烧管控情况开展夜查。
(三)黑土地保卫战方面
一是全面完成自然保护区四类聚焦问题整改。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专项行动,以采石采砂、工矿企业、核心区旅游设施和水电设施等四类聚焦问题为重点,加快推进自然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问题整改。二是落实固体废物全过程监管。组织对全市53家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进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10月30日,我局在四平市第一热电有限公司,组织开展了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现场会,要求了省厅固体处和固管中心领导,对全市产废单位、经营单位以及各分局执法人员进行了系统化培训。同时聚焦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环境污染违法犯罪行为,与公安机关同步开展了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
二、加大执法力度,不断提升执法效能
(一)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为进一步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程序,制定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切实加强与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之间信息共享,促进在案件会商、提前介入、信息通报等方面加强合作,建立起了市、区两级联络机制,铁西分局在查办废旧塑料加工厂时,与公安机关及时联系、联动出击,成功端掉了多家小废旧塑料“散乱污”。
(二)强化部门协同联动。与铁岭市局签订《生态环境协同发展联防联控合作框架协议》,建立区域协同管控机制。6月份以来,我局已多次接到师院家属楼附近群众反映有刺鼻气味,严重影响正常生活。经局执法人员多方排查,最终锁定臭味来源是与市区接壤的昌图县辽北开发区化工企业,根据框架协议,我局立即将情况通报铁岭市局,铁岭市局成立专班,由其主管副局长带队,与我局共同对辽北开发区企业开展排查,对涉气企业进行监测,并对有问题的三家企业进行了停产整改,有效发挥了跨区域联动执法检查机制作用。
(三)定期开展案卷评查和执法稽查。为促进依法行政,保证生态环境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有效实施,由局法规科、执法科组成检查组开展执法监督及案卷评查,共抽查评查近50个案卷,对发现的执法文书、案卷管理不规范,执法程序不规范等问题进行通报,要求各执法机构对照自查整改。
三、探索智能监管,优化创新执法方式
(一)全面贯彻落实“双随机、一公开”
全力打造“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制定2020年度抽查计划9项,其中跨部门联合抽查事项1项,达到10%以上抽查比例。对抽查事项清单进行了完善细化,确定抽查事项49项,全部与“互联网+监管”检查实施清单完成对接。同时对应抽查计划更新检查对象名录库9个,包含监管业户900余户,抽查计划共抽查企业156户,覆盖率达到3%以上,目前已完成全年抽查任务。
(二)积极探索非现场执法
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污染防治,积极落实建立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将疫情防控急需的医疗卫生物资生产企业、民生保障重点行业企业、重点领域企业等6类企业纳入到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清单内企业通过视频连线、污染源自动监控等非现场方式开展监管,除信访举报核实等情形外,不进行现场执法检查,避免对企业正常生产活动造成干扰。为提升监管效能,在市政府大力支持下,配备了6台无人机,用于环境执法监管,大大提升了在河道巡查、秸秆禁烧管控、违法企业排查等方面的执法工作效率。
(三)强化企业守法服务
研究制定了《优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若干规定》,从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方面做出了14项具体规定。在执法方面遵循“分类监管”“分类处置”原则,对轻微违法、无心之过或能力不足的企业侧重加强帮扶指导,树立“监管与服务并重”的新型执法理念,倡导全体执法人员践行“店小二”精神,开展“管家式”服务,实现监管有力度,服务有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