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受理机关:四平市人民政府(四平市司法局代为受理)
地址:四平市铁西区英雄大路4000号
邮编:136000
行政诉讼受理机关:梨树县人民法院
地址:四平市梨树县富强街道奉和路与中兴大路交汇处附近东
邮编:136500
来源:法规科
初审:李松原
复审:王刚
终审:刘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