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梨树县交蕴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2019年12月建成并投入运营。2021年1月7日我局接到信访举报称“梨树县交蕴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检车线环保检测违规操作,有视频有认证希望领导给处理”。经我局环境执法人员调查,该公司环保检测线存在未按照相应规范进行操作,以合格车辆代替不合格车辆的方式进行检测并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违法行为。
【查处情况】
该公司环保检测线未按照相应规范进行操作,以合格车辆代替不合格车辆的方式进行检测并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违法行为,现场执法人员对其制作了《现场检查(勘察)笔录》,并对该公司现场负责人宋晓辉进行现场询问,制作《调查询问笔录》,同时调取了《工商营业执照》、被询问人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原梨树县环境保护局于2021年1月12日立案调查,2021年3月31日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021年4月8日召开案件集体讨论会议;2021年4月9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没收当次检车相应违法所得人民币贰佰贰拾元整。2.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处理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应当依法通过计量认证,使用经依法检定合格的机动车排放检验设备,按照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制定的规范,对机动车进行排放检验,并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实现检验数据实时共享。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及其负责人对检验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伪造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检验结果或者出具虚假排放检验报告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负责资质认定的部门取消其检验资格”
【案件启示】
注重调查询问工作,锁定案件违法事实。机动车检测数据专业程度高,一般时候很难发现,通过查看相应的监控视频,及时拷贝刻录光盘让当事人确认,调取相应的检验报告、操作规程予以佐证。初步锁定违法事实后,对所有涉及的检验操作人员和企业监督管理人员进行调查询问,让其确认检验视频监控,查实造假原因,完成案件办理。
【案件联系人】
程子龙(13596620774);张庆喆(152044346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