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生态环境局认真贯彻“五化”要求,不断强化工作执行落实,推动我市污染防治攻坚战取得决定性胜利。2020年4月,我市在全省2019年政府目标责任制考评中荣获一等奖,11月在全省2019年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评估中获评优秀等级。四平市生态环境局被评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表现突出集体”。
管控体系清单化,压实污染防治责任链条。2020年印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明确各地各部门生态环保工作职责任务,并与各县(市)区签订目标责任书,压实责任链条。印发年度任务清单、问题清单、项目清单,对污染防治攻坚战进展情况进行月调度,推动各地各部门上下联动、合力攻坚。
项目推进图表化,辽河治污取得显著成效。以项目建设为抓手推进辽河治污工作,“十三五”期间共谋划实施辽河流域62个重点项目建设,全部拉条挂账、挂图作战,确保辽河治污工作有序实施。截至2020年末,62个重点项目全部建成。2020年4月,我市被生态环境部确定为全国重点流域“十四五”规划编制十个试点城市之一。
应急处置模板化,打好打赢蓝天保卫战。进一步修订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并形成规范化模板,建立重污染天气监测预警应急体系、预警预报平台,严格落实错峰起炉、错峰生产、“一厂一策”等措施,开展定期演练,确保应对及时、有备无患。2020年全市大气环境质量“十三五”期间首次达到国家二级标准。空气质量提前达到蓝天保卫战要求得到省生态环境厅发函表彰,联合开展跨境应急演练得到省环境应急指挥中心发函表彰。
水污染防治机制化,提升全市水环境质量。坚持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立足制度保障,进一步夯实组织保障、统筹推进、协同共治、联防联控、稳定运营、分析研判、社会共治、督察问责“八项机制”保障,有力推动了水质改善。2020年,重点流域断面水质全部达到或优于国家、省考核指标,二龙山、下三台、山门水库3个饮用水水源水质稳定达到三类,我市全域消除五类水体。
坚持“五化”抓整改,确保督察反馈问题清仓归零。对各级督察反馈问题实施清单式管理,优化“三本账、四个清单”,落实“四项机制、八项制度”,建立提示、预警、督办、约谈、问责“五步工作机制”,建档立册、逐一销号。2019年以来,共印发各类提示、预警、督办函等138份。截至目前,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辽河生态环境治理专项督察、省级环保督察交办我市1308个反馈问题和信访案件已完成1306个,完成率99.84%。省级督察“回头看”反馈152个问题和案件已完成或基本完成整改143个,完成率94.08%。
(责任编辑:李松原) [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