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31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备注 |
1 | 102 | 伊通县营城子镇小桥村,伊通河上游经过小桥村,河道内被村民种植玉米。 | 伊通县 | 生态 | 经查,举报情况属实。 2020年5月26日,伊通县政府组织县水利局和营城子镇政府工作人员联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检查。 经调查,伊通河距离营城子镇小桥子村约8公里,该村附近河道为柳树河,是伊通河一级支流伊丹河的支流,属于伊通河的二级支流。 2006年8月12日,大洪水使原柳树河河道向东平移约50至60米,将现状河道位置的村民责任田冲刷变成河道。2010年7月20日,大洪水将该处滩地和现状河道形成约2米左右的高差。被冲刷责任田的百姓为弥补自己责任田面积,在原河道位置形成的滩地上种植了玉米。 |
是 | 根据《吉林省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营城子镇小桥村委会将河滩地种植的玉米进行了清除。 | ||
2 | 103 | 伊通县西苇镇孤山河村三社,屯东南侧南北道西侧的河道内开荒种地,开荒30米宽80米长,近期下雨冲毁河道。 | 伊通县 | 生态 | 经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2020年5月27日,伊通县政府组织西苇镇政府和县水利局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检查。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地块位于伊通县西苇镇孤山河村三社,屯东南侧,在排水沟与入屯田间作业路之间,长约70米、宽约3米,面积约200平方米。地块性质属于农村废弃地,属村集体所有。 该地块现有部分荒草和灌木,无开荒耕种痕迹。距离孤山河约1公里,不存在因开荒导致下雨冲毁孤山河河道问题。相邻的排水沟宽约1米,没有因下雨被冲毁的地段。 |
否 | 伊通县西苇镇政府要求孤山河村对该地块加强管护,并将土地平整,待秋季进行植树绿化。 | ||
3 | 104 | 伊通县库伦大路蓝山上城建筑工地每晚九、十点以后开工,有时至后半夜,噪声扰民。 | 伊通县 | 噪声 | 经查,举报情况属实。 2020年5月26日,伊通县行政执法大队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检查。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是蓝山尚城建筑工地。施工单位为吉林省众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该工地前期施工确实存在夜间施工超时情况。2020年5月26日晚,开发区大队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工地大门紧闭,场地已停工,无施工人员。 |
是 | 伊通县行政执法大队开发区大队约谈吉林省众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该负责人当场签写保证书,保证每天22:00至次日6:00期间不施工。 | ||
4 | 105 | 双辽市茂林镇美丽村鲍石吐屯的草原被小队长李某某种地,面积大约2垧地。 | 双辽市 | 生态 | 经查,举报情况不属实。 2020年5月27日,双辽市政府组成联合调查小组,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检查。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地块实为双辽市茂林镇美丽村村委会于2017年4月10日承包给美丽村村民李某刚,后李某刚因长期在外务工,于2018年5月10日转包给美丽村二屯村民李某成。经调查组GPS定位和地类确认,举报地块地类为盐碱地,面积2.8879公顷。综上,李某成所耕种地块并非草原,举报情况不属实。 |
否 | 双辽市将加强监管,防止发生破坏草原行为。 | ||
5 | 106 | 梨树县林海镇双山村二队崔某某家养猪二十余头,将猪粪倒在举报人家墙外,散发臭味,还将厕所建在路边。 | 梨树县 | 大气 |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2020年5月27日,梨树县林海镇人民政府相关工作人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检查。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是梨树县林海镇双山村2社的崔某某,养20头猪。现场发现猪粪堆放在道北侧,对周边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其自家旱厕建在自家院内,粪污收集池建在墙外,收集池顶部加盖水泥盖并覆土,未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因此,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
是 | 2020年5月27日,梨树县林海镇人民政府组织对粪堆进行彻底清理,将粪便清运至崔某某亲属家田地内还田,当日已清理完毕。同时,要求该散养户日产日清,及时还田处理。 林海镇双山村村委会加强村内环境卫生管理,发现问题立即整改,避免发生此类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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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107 | 梨树县十家堡镇三家子村三家子林场后山,破坏国有林地建养猪场,粪便随意堆放。 | 梨树县 | 生态 |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2020年5月27日,梨树县林业局、自然资源局、十家堡镇人民政府、四平市生态环境局梨树县分局相关工作人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检查。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是位于梨树县十家堡镇三家子村的梨树县十家堡镇众成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于2015年8月3日,法人佟某某,建有猪舍14栋,储尿池1座、储粪棚1座,设计存栏量为生猪2800头。目前处于停养状态。 该养殖场占地共分两部分,一部分为国有林地,一部分为农用土地。2004年3月,田某某与原国营梨树县三家子林场签订该处林地社会化经营合同书。2008年4月,田某某与十家堡镇三家子村村民王某某签订该处农用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2008年4月,田某某将两处地块转包给吉林红嘴种猪繁育有限公司建设养殖场。2011年4月,吉林红嘴种猪繁育有限公司将其出售给北京五丰源农业生态园有限公司,2011年12月,北京五丰源农业生态园有限公司将其转让给永吉精气神有机农业有限公司一直从事养殖。2015年7月,永吉精气神有机农业有限公司将该养殖场租赁给梨树县十家堡镇众成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经林业部门工作人员勘查,该养殖场占用四平新开区国有林保护中心国有林地总面积4.1021公顷,地类为无立木林地,无林业部门相关审批手续。梨树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土地调查数据库宗地落位情况》显示,该养殖场占用城镇村及工矿用地9310.884平方米,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该养殖场自2019年6月以来一直处于停养状态,经现场对该养殖场周边实地踏查,未发现有粪便随意堆放现象。综上,群众反映的“破坏国有林地建养猪场”属实,“粪便随意堆放”不属实。因此,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
是 | 由于该养殖场经多次转让,案情复杂,梨树县森林公安大队正在调查中。依据相关要求,占用林地部分如符合相关条件,可补办相关手续。占用土地部分,按照农用地管理相关规定,如符合相关条件,可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 | ||
7 | 108 | 伊通县二道镇二道村四队北侧有一座山,山上的国有林被村民毁林种地,2019年8月份林业部门调查了此事,今年该村民又开始种地。 | 伊通县 | 生态 |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2020年5月26日,伊通县林业局与二道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检查。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是伊通县二道镇二道村四组村民李某。2011年至2019年间,其未经县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擅自在二道镇二道村北沟和西沟国有林地内开垦林地面积3624平方米,致使林地地表植被全部被破坏。“毁林种地”属实。 2019年9月2日,伊通县森林公安大队对李某擅自开垦林地的行为,作出伊通森公(营)林罚字〔2019〕1号林业行政处罚决定。李某在法定期限内,没有履行缴纳罚款和恢复林地原状的决定。2020年5月20日,伊通县森林公安大队已向伊通县人民法院申请依法强制执行。2019年秋,伊丹国有林保护中心对李某开垦的林地进行了还林。“今年又开始种地”不属实。因此,群众反映的问题部分属实。 |
是 | 伊通县林业局将继续加强对林地的监管。 | ||
8 | 109 | 铁西区泉沟村五组,紧邻303国道,丛四平至双辽走,收费站东1.5公里左右,路北养猪,大约有50多头,没有储尿池、储粪池,产生的猪尿、粪排到院外路边沟里,散发恶臭,污染环境。 | 铁西区 | 大气 | 经查,举报情况属实。 2020年5月27日,铁西区平西乡组成联合执法小组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检查。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是位于铁西区平西乡泉沟村五组的王某,养生猪约50头,将养殖粪污排放到自家墙外路边沟内。 |
是 | 铁西区平西乡泉沟村督促该村民对路边沟粪污进行清理,已于5月27日清理完毕。 铁西区平西乡要求该养殖户日产日清,在6月15日前修建储尿池、储粪池。并指派专人对泉沟村六组加强监管,防止再次发生此类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