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空气质量月报(2025年第8期)
2025年8月四平市对空气中主要污染物进行监测,全部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及其修改单。
本月,四平市空气有效监测天数为31天,其中,优良天数比例占100%。
本月,二氧化硫月均5μg/m3;二氧化氮月均15μg/m3;一氧化碳95百分位0.6mg/m3;臭氧日8小时值90百分位115μg/m3;可吸入颗粒物(PM10)月均23μg/m3;细颗粒物(PM2.5)月均13μg/m3。
四平市空气质量月报(2025年第9期)
2025年9月四平市对空气中主要污染物进行监测,全部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及其修改单。
本月,四平市空气有效监测天数为30天,其中,优良天数比例占100%。
本月,二氧化硫月均6μg/m3;二氧化氮月均19μg/m3;一氧化碳95百分位0.6mg/m3;臭氧日8小时值90百分位125μg/m3;可吸入颗粒物(PM10)月均33μg/m3;细颗粒物(PM2.5)月均16.8μg/m3。
四平市空气质量月报(2025年第10期)
2025年10月四平市对空气中主要污染物进行监测,全部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及其修改单。
本月,四平市空气有效监测天数为31天,其中,优良天数比例占96.8%。
本月,二氧化硫月均7μg/m3;二氧化氮月均26μg/m3;一氧化碳95百分位0.7mg/m3;臭氧日8小时值90百分位114μg/m3;可吸入颗粒物(PM10)月均53μg/m3;细颗粒物(PM2.5)月均31.9μg/m3。
四平市空气质量月报(2025年第11期)
2025年11月四平市对空气中主要污染物进行监测,全部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及其修改单。
本月,四平市空气有效监测天数为30天,其中,优良天数比例占80.0%。
本月,二氧化硫月均8μg/m3;二氧化氮月均26μg/m3;一氧化碳95百分位0.9mg/m3;臭氧日8小时值90百分位78μg/m3;可吸入颗粒物(PM10)月均75μg/m3;细颗粒物(PM2.5)月均50μg/m3。
来源:生态环境监测科
初审:李松原
复审:王刚
终审:刘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