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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生态环境局   2024-12-05   来源:四平市生态环境局
四平市空气质量月报(2024年第9期)

  2024年9月四平市对空气中主要污染物进行监测,全部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 

  本月,四平市空气有效监测天数为30天,其中,优良天数比例占100%。 

  本月,二氧化硫月均4μg/m3;二氧化氮月均19μg/m3;一氧化碳95百分位0.4mg/m3;臭氧日8小时值90百分位121μg/m3;可吸入颗粒物(PM10)月均28μg/m3;细颗粒物(PM2.5)月均13μg/m3。

 

来源:生态环境监测科

初审:李智

复审:高中辉

终审:鲁万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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