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坚决铲除生态环境领域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切实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生态环境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参与监督,积极提供问题线索。
一、受理时间
2026年8月31日至2027年4月31日
2026年10月1日之前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2026年10月1日之后工作日8:30—11:30、13:00—16:30
二、受理范围
1.在环评、竣工环保验收、环境监测(检测)等技术服务领域,存在垄断、强揽业务,或弄虚作假非法牟利的问题线索;
2.在污染源治理、生态修复等工程建设及第三方服务采购招投标环节,存在围标串标、恶意竞标、强占项目的问题线索;
3.在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转移及处置过程中,存在垄断经营、强迫交易,或是形成利益链条非法倾倒处置的问题线索;
4.假借环境维权诉求,组织、煽动群众集体闹访、反复缠访,或是故意编造环境污染事件、恶意夸大污染危害,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问题线索;
5.生态环境系统公职人员与涉黑涉恶势力相互勾结、沆瀣一气、通风报信,充当“关系网”“保护伞”的问题线索;
6.其他发生在生态环境领域,侵害市场主体和群众合法权益,扰乱行业监管秩序、危害社会安全稳定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三、线索举报渠道
举报电话:0434-3266505
电子邮箱:spsthjzfk@163.com
来信来访:四平市铁西区市府路59号,四平市生态环境局
四、举报须知
(一)线索尽量写明涉案人员姓名、户籍地、经常居住地、联系方式,以及犯罪发生时间、地点、作案方式、资金往来、相关证据(录音、视频、聊天记录、合同、转账凭证等)。
(二)提倡实名举报,我局将对相关举报内容和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三)严禁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借举报实施打击报复,构成违法犯罪的,公安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身边生态环境问题,感谢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大力支持、配合、参与。
四平市生态环境局
2026年8月25日
来源:法规科
初审:李松原
复审:王刚
终审:刘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