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长吉平+1”四市共治大气污染专项行动专报
第6期
四平市环境保护局 2017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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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多措并举防治大气污染
实现环境空气质量大幅度改善
大气污染防治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统筹规划、协同推进。2016年,四平市委、市政府对环境保护工作高度重视,将改善大气质量作为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加大投入、多措并举、齐抓共管,抓住影响四平市空气环境质量的关键环节,实施重点突破。全年优良天数达到295天(省定目标为248天),比上年增加62天,优良天数率达到80.6%。主要污染物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浓度年均值分别为77微克/立方米、46微克/立方米(省定目标分别为90微克/立方米和60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下降了25.2%和25.8%。全年重污染天数3天,比上年减少19天(省定目标为减少5天),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超额完成大气污染防治年度工作任务。
重点污染专项整治卓有成效。
全力推进火电、水泥、玻璃等重点行业大气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建成7重点个脱硫、脱硝、除尘项目,有效减轻污染排放。2016年市区淘汰燃煤小锅炉220台,超额完成淘汰120台的年度任务。所辖外县淘汰145台,全市共淘汰燃煤小锅炉365台,为2017年市区淘汰全部燃煤小锅炉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有效降低燃煤污染。开展餐饮油烟整治专项行动,市环保局对市区1700余家餐饮业户进行全面排查,逐户下发整治《通告》,详细规定整治内容及时限要求。市环保局与公安局、住建局组成联合执法队伍,对没有按要求安装油烟净化装置且超标排放的460余家业户予以处罚,市区900余户餐饮业完成油烟净化装置安装,各县(市)餐饮业油烟治理工作全面铺开,餐饮油烟得到有效整治。
全面实施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
严格机动车尾气污染监管,市区6家、全市共12家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已全部联网完毕,实现了环保检验网络实时监控。市政府下发了《四平市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方案》、《关于对“黄标车”实施限制通行措施的通告》,出台了《四平市黄标车提前报废经济补偿方案》,大力推进污染严重的“黄标车”、老旧车的淘汰。积极倡导绿色出行,全力打造“绿色公交”。2016年市政府投资1542.5万元购入38台新能源公交车,其中15台为天然气和电动混合动力车,23台为电动车,于2016年12月12日上线运营,新能源公交车环保节能,达标排放,受到市民普遍欢迎。
不断强化扬尘管控与秸秆禁燃。
目前铁东、铁西环卫处共有各类清扫机械化车辆72台,机械化清扫面积803万平方米,机械化清扫率已经达到85%以上。市住建部门按照《吉林省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办法》强化建筑工地监管,要求市区建筑工地实现工地沙土全覆盖、路面全硬化、车辆全冲洗、围挡全封闭、密目网全包围。市政府坚持疏堵结合的原则,严格落实各县、(区)秸秆禁烧责任,秸秆起火点大幅度减少。同时积极探索实现秸秆综合利用,2016年6月29日梨树县召开了“黑土地”论坛活动,通过推广免耕宽窄行间技术推进秸秆全部还田。市政府安排2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对四平城区周边农民秸秆打包及垃圾焚烧发电的补贴。
形成合力,扎扎实实做好重污染天气管控。
四平市委、市政府认真落实环境保护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广泛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宣传。制定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宣传方案,充分利用四平日报、城市晚报四平版、四平电视台、四平人民广播电台、四平交通文艺台刊发或播出环境保护稿件及公益广告。
在市区主要街路、重点排污单位、社区(村屯)广泛开展宣传,张贴宣传海报,发放宣传手册。重污染天气期间,市公安交警支队在市区道路卡口大型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提醒信息,保障交通安全。
在市环保局网站、市政府网站、省环保厅网站以及新媒体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各类工作动态和环境信息动态,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形成全社会大气污染防治的合力。
2016年,四平市按照省政府《关于加强应急管控措施减缓重污染天气影响的指导意见》,制定了《四平市加强应急管控措施减缓重污染天气影响工作方案》,成立四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起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程序及日常会商、应急会商和信息通报机制,召开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专题工作会议,层层落实管控责任,组织重污染天气应急演练,按照省政府要求及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1次,扎实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的各项工作,有效减少了重污染天数并减缓了重污染天气的不利影响,为全年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提供了保障。
(摘自工作动态栏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