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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环保局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序号十五)整改情况的公示情况说明

时间:2018-10-25 来源: 来源:综合计划科

根据《四平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吉林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向我市反馈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整改问题(序号十五)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整改任务:吉林省作为农业大省,秸秆禁烧工作还不够到位。2017年春季焚烧秸秆问题明显反弹,严重影响大气环境质量。

整改目标:秸秆焚烧火点大幅减少,综合利用能力持续提高,力争从源头解决秸秆焚烧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

市政府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年度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项目,各县(市)区、开发区按照网格化管理原则,分别与各乡镇、街道签订秸秆禁烧工作责任书,各乡镇、街道与村,村与屯也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层层包保到位。

全市印发《四平市2018年春季秸秆禁烧方案的通知》。每年开展禁止露天焚烧秸秆专项行动,并在高发期开展巡查对重点区域实行24小时全方位巡查。与农业、林业、公安等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对秸秆禁烧工作进行指导和督察。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181025日至20181031日,共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四平市环保局。

联系电话:0434-3266304

 

四平市环保局

20181025

【纠错】

责任编辑:李松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