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环保局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序号十一)整改情况的公示情况说明
时间:2018-10-25 来源:
来源:综合计划科
根据《四平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吉林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领导小组向我市反馈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整改问题(序号十一)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公示。
整改任务: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监管不力、执法不严,导致燃煤锅炉污染治理工作明显滞后。截止督察时,全省1087台每小时20蒸吨以上非电燃煤锅炉中,有737台未进行除尘改造,412台既未进行除尘改造也未建成脱硫设施,超标排放问题突出。
整改目标:完成全市20蒸吨及以上非电燃煤锅炉污染防治设施改造任务,实现达标排放。
整改完成情况:
1、2018年4月,市环保局制定了《四平市20蒸吨及以上非电燃煤锅炉整治方案》,建立工作台账。
2、对伊通县政府和辽河农垦管理区管委会及梨树县政府下发《关于对天源热力公司、新城热力公司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进行挂牌督办的通知》、《关于对吉林省富润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进行过牌督办的通知》、《关于对梨树县孤家子镇安逸物业有限公司、吉林省富润地产有限公司锅炉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进行督办的通知》,伊通县天源热力6台锅炉、梨树县富润地产1台锅炉已完成锅炉污染治理设施改造。
3、伊通满族自治县环保局分别对伊通满族自治县新城热力有限公司、天源热力有限公司罚款十万元,并要求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18年10月25日至2018年10月31日,共7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四平市环保局。
联系电话:0434-3266304
四平市环境保护局
2018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