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和配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四平市工作简报(第40期)
时间:2017-08-27 来源: 来源:联络组
四平市人大组织开展城区河道环境整治监督工作
为配合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四平市人大常委会及时将工作重点调整到监督环保工作上来。为进一步加强城区河道环境整治,提高河道管理水平,四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守信亲自部署市、区两级人大监督检查城区河道环境整治工作,并提出具体要求。
一要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市人大城区河道环境整治督察组要切实履行监督职能,发挥作用。市、区两级政府及开发区管委会对督察交办的问题要高度重视,认真整改。
二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了市人大城区河道环境整治督察组,并制定工作方案,落实专人开展督察工作。建立动态巡查机制、信息反馈机制、问题整改机制、协调联动机制,研究部署到位,责任落实到位。
三要突出重点,边督边改。对照督察内容,市、区两级人大督察组、开发区管委会自查小组要有针对性开展督察,发现问题及时转交同级政府办理,做到以督促改,以查促效。
四要精心组织,务求实效。检查中要注意发现正面典型和负面问题,及时向同级党委做好汇报。坚持问题导向,对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跟踪督办,使市区河道以崭新的面貌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大考。
根据工作方案统一部署,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史奎春带领市、区两级人大常委会督察组和市政府相关部门对城区河道环境整治工作进行了现场督办。史奎春一行先后到南河大桥、西湖湿地汇合口、仙马泉河治理工程、北河北大桥、南河平东桥等地,检查市、区两级政府河长制落实情况、河道环境保护情况以及其他影响河流水质、河道、河岸环境整洁情况。针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史奎春要求,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河道周边环境卫生整治,严格把控重点环节和部位,坚决遏制破坏河道环境行为的发生,不断改善河道沿线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