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和配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四平市工作简报(第21期)
时间:2017-08-19 来源: 来源:联络组
李中新召开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有关工作部署会议
8月17日19时,为落实好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吉林省工作动员大会精神及当前各项工作部署,按照市委要求,市委副书记李中新召开落实中央环保督察有关工作部署专题会。市政府副市长黄成主持会议。李中新在听取四平市协调联络7个专项工作组情况汇报后对下步工作提出五点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全市各地各部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环保督察组的工作要求和省委、市委动员落实会议精神上来。我市协调联络组开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直接关系着四平市环保督察能不能合格、能不能通过,要在前期良好工作的基础上再接再厉、加速推进,全力做好各项工
作,为四平市顺利通过中央环保督察和生态环境建设做出贡献。
二要加强领导,主动作为。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敢于担当,敢于负责,要按照中央环保督察组的要求,全力以赴、扎实工作,确保中央环保督察工作顺利开展。
三要明确责任,认真整改。要按照属地监管原则,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对督察组指出的问题,要照单全收、主动认领,清单管理、立改立行。要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时限,强化督办落实,全程跟踪、办结销号。
四要细化任务,精准发力。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工作要求,明确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层层分解任务指标,逐级传导环保督察压力,定人定岗定任务,见人见事见责任,各工作组要细化任务,加强沟通协作,确保完成中央环保督察的各项保障服务工作。
五要加大问责,严肃处理。对中央环保督察组提出的问题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对在环保工作中严重失职渎职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推动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地生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