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24批 2017年9月13日)
时间:2017-09-16 来源: 来源:吉林环保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4258 |
来电:一是铁西区九州海风人家小区南侧的平房区将生活污水直接排入门前铁路旁的污水沟(明沟),散发恶臭味。二是铁西区致富村内的一家工厂全天生产排放浓烟,污染周边空气。三是四平市机场距居民区仅200多米,飞机起飞时噪声扰民。 |
铁西区 |
水 |
经查:第一个问题,铁西区九州海风人家小区南侧平房区附近有一条汛期排洪的排水沟,排水沟南侧为580铁路家属楼,东侧为铁路下行列检所,西侧为平西乡海丰村6社未搬迁的9户平房村民,经现场查看,该排水沟内的污水主要是南侧580铁路家属楼和东侧铁路下行列检所生活污水外溢产生。 经查:第二个问题,铁西区致富村内有两家生产企业涉及排烟问题,经检查两户企业均处于停产状态。 经查:第三个问题,四平军用机场飞机起落时存在噪声。 |
属实 |
第一个问题,已对580铁路家属楼下水井进行彻底清掏,杜绝污水外溢至沟内。对沟内污水进行了清运疏通。沈阳铁路局四平站承诺对铁路下行列检所生活污水排放问题予以彻底解决。 第二个问题,已经责令两家涉事企业停业整顿。 第三个问题,中国人民解放军93367部队承诺,将采取如下措施整改噪声扰民问题:一是根据实际适当调整训练安排,减少市民休息时间飞行训练。二是结合科目特点,在规定范围内适当调整航线,尽量减少在市区上空活动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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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4611 |
来信:伊通县大孤山镇教会牧师兰某某在东小山道北占用5公顷林地建食品加工厂,该厂生产期间废水直排,污染附近地下水。 |
伊通县 |
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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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该企业位于大孤山镇大孤山村,总占地面积33891平方米。2009年企业法人兰某某和大孤山林场签订林地承包合同,2011年建设吉林省天食三育饮品有限公司,经国土部门审批,总占地面积9948平方米。 该地块自2009年起一直因是国有林地还是集体林地争议纠纷,未正常生产。2016年11月确定为集体林地,将该企业所占用林地划归大孤山镇大孤山村二、三社所有。2017年1月份,该公司和大孤山村签订了土地征收协议,扩占23943平方米土地(其中建设用地2476平方米,旱田地21467平方米)相关审批手续正在办理。 该企业生产废水经沉淀池等设备简易处理后可排入下水管网。虽未对地下水造成影响,但因企业和大孤山镇的污水处理设施不健全,涉嫌超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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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
环保部门现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其按照环评批复进行整改后履行验收程序方可正式生产,现已对企业立案,对涉嫌违反“三同时”规定和超标排放问题进行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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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4612 |
铁东区叶赫镇英额堡村刘某某在距学校100米处建成一养殖场,养殖期间排放粪污,严重污染学校周边空气和水源,影响学生身体健康。 |
铁东区 |
垃圾 |
经查,该养猪户为铁东区叶赫镇英额堡村村民刘某某,现存栏9头猪,猪舍距英额堡小学130米,距公路20米,距村屯140米。猪舍没有防渗漏贮粪池,存在排放粪污现象;处于学校下风方向,附近没有水源、河流,不存在污染水源问题。 |
属实 |
四平市环保局向该养猪户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针对排放粪污问题,已经责令该养殖户封堵排污口,修建防渗漏贮粪池。目前贮粪池已经完成基础建设,将于9月15日前投入使用。粪污发酵后还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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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4616 |
2012年4月23日,在四平市种鹿场有限公司所在地铁岭区石岭镇东沟北山上,有人在林地违建看护房,改变林地用途面积3500平方米;2012年4月24日石岭林场派出所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并要求恢复原状。时至今日,被破坏的林地不但没有恢复原状,还增加了破坏面积;又有人在林地内违法建设几百平方米的住房,生火冒烟,导致水土流失。 |
四平市 |
生态 |
经查,2012年4月曲某某在哈福鹿场东沟北山上、山下沟边擅自改变林地用途3500平方米(其中修建鱼塘900平方米); 2012年8月曲某某在北山上集体林地内擅自改变林地用途面积800平方米(其中修建房屋120平方米)。这两处问题林地于2012年5月和10月由四平市林业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3条第1款的规定,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分别罚款35000元和8000元,并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四林罚书字[2012]第B18号和四林罚书字[2012]第B22A号),同时下发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告知书》。 2013年5月,石岭森林公安派出所再次对其擅自改变林地用途现场进行了勘查,查实当事人曲某某已在林地内栽植了云杉、果树等树木进行了部分还林,但其违法建筑120平方米的房屋和900平方米鱼塘并未拆除,2013年7月四平市林业局申请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对违建强制拆除。经2017年9月6日实地调查,发现曲某某原有违建房屋(120平方米)和鱼塘(900平方米)均未拆除,在山下又新增加林地破坏面积481平方米。 另查,附近新增违法建筑房屋(120平方米)、违法建筑鸡舍(128平方米),合计违法建筑面积248平方米,系为哈福村村民韩某某所建。并初步查证山下通往山上的老土路存在水流冲刷过的浅沟痕迹。2017年9月10日,四平市林业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3条第1款的规定,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4960元并责令限期恢复原状。 |
属实 |
由四平市森林公安局、石岭林业派出所对曲某某新破坏林地481平方米进行立案查处,2017年9月8日,四平市林业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42条第1款的规定,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款9620元并责令限期恢复原状。 由石岭镇人民政府责令曲某某对所有违法建筑自行拆除,由石岭镇人民政府负责将其列入2018年春季还林计划,哈福村负责恢复植被。 由四平市森林公安局、石岭林业派出所对韩某某新破坏林地248平方米进行立案查处;石岭镇人民政府责令韩某某对所有违法建筑自行拆除,由石岭镇人民政府负责将其列入2018年春季还林计划,哈福村负责恢复植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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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4617 |
铁东区南一纬八马路玉泉小学楼下有多家烧烤店,营业期间油烟、噪声严重扰民。 |
四平市 |
油烟、噪声 |
经查, 9月5日,对铁东区南一纬八马路玉泉小学楼下聚香园特色烤肉店、大清真烤肉店、月羊烧烤小吃、小串王3毛撸店、孙记郭家店烤肉店、胖姐烧烤店、回味香烤肉、大茶杯子三毛撸店阿泰馋嘴小串王店、小王烧烤店等10家烧烤店均安装了高效油烟净化装置,但仍存在噪声扰民问题。由于现场还不具备监测条件,待整改后对噪声、油烟进行监测。 |
属实 |
城市管理部门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强对聚香园特色烤肉店等10家烧烤店监督管理,确保油烟净化装置、排风机正常运行,杜绝油烟、噪声扰民现象的发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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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4641 |
来信:举报人对受理编号411号信访件的办理情况不满意,伊通县吉林亚泰集团伊通亚泰水泥厂排放粉尘及生产废水污染洪达车轮有限公司并致使该公司停产。举报人要求伊通亚泰水泥厂依法赔偿洪达车轮有限公司停产期间的经济损失。 |
伊通县 |
其它 |
经查,该案件与411号举报问题基本一致,全省第二轮81个“群众不满意信访案件”,4641号位列其中。 9月7日,县环保局聘请了省内三位专家,对亚泰水泥生产现场进行论证。论证结果为:亚泰水泥生产废水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排放入市政管网。有组织和无组织排放粉尘的控制措施比较有效。专家认为,亚泰伊通水泥有限公司的污染物现状排放水平与周边企业停产无明显环境关联度。 9月8日,亚泰伊通水泥有限公司聘请了吉林省惠津分析测试有限公司对亚泰水泥与洪达车轮交界处三次现场监测,TSP(空气总悬浮物)结果均达标。根据家论证意见和亚泰水泥厂界TSP检测结果,举报人反映的问题中关于亚泰水泥生产废水以及粉尘污染问题不属实。 |
不属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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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4645 |
来信:梨树县四棵树乡安家屯村附近的防护林被人砍伐开荒种地,致使该村耕地遭受大风和沙子的袭扰。举报人要求加强治理,恢复以往的生态环境。 |
梨树县 |
生态 |
经查,四棵树乡安家屯村部附近的地块,是四棵树乡安家屯村集体林地,共有7个小班,发现该村有5个林地清收还林小班,存在春季造林后毁坏苗木种植玉米现象。 |
属实 |
对上述5个小班存在毁坏苗木种植玉米现象的农户,县林业综合执法大队正在对其依法进行处理,地块已纳入今年秋季还林计划。 | |
8 |
4656 | 来信:铁东区城东乡小塔子村的港盈商砼和康诚商砼无环评审批手续,经营期间排放粉尘和废水,严重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污染周边农作物。 |
四平市 |
水、大气、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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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两家企业名称分别为四平港盈混凝土有限公司和四平市康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四平港盈混凝土有限公司无环评审批手续情况属实,企业生产期间无废水外排,洗罐废水循环利用,沉淀泥浆回用。企业厂区北侧隔路30米处为一家企业、合作社、小学、村卫生室,周围没有农作物。由于物料砂石堆部分采取苫盖措施,且距离较近,对附近居民有一定影响。 四平市康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无环评审批手续情况属实,企业一直处于调试阶段,未生产,无废水排放。企业厂区东侧10米处有一片农田。由于露天堆放物砂石生产物料,部分采取苫盖措施,且距离较近,对附近农作物有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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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实 |
四平市环保局对四平港盈混凝土有限公司、四平市康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对两家公司处以行政处罚。目前,该两家企业均处于停产整治当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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