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推动我市环境保护工作,落实目标责任,强化监督管理,全面完成省政府与市政府签订的《四平市“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目标任务,市政府与伊通满族自治县政府签订“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具体目标和要求如下:
一、到2015年,伊通满族自治县工业和生活化学需氧量(COD)和氨氮(NH3-N)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1453吨、188吨以内,比2010年的2270吨、253吨分别减少35.99%和25.69%;农业源化学需氧量(COD)和氨氮(NH3-N)排放总量比2010年分别减少10%和12%;二氧化硫(SO2)和氮氧化物(NOX)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2968吨、2369吨以内。
二、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对本辖区污染减排工作负总责,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全面完成总量减排目标和重点减排项目。
1、将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纳入本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制定年度减排计划并严格执行。
2、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把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作为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严格控制新建造纸、农药、氮肥、煤电、钢铁、水泥等项目,新建项目按照最严格的环保要求建设治污设施。新建新型干法水泥窑要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并配套建设烟气脱硝设施,新建35吨/小时以上的燃煤锅炉要安装烟气脱硫设施。
3、把结构调整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淘汰以废纸为原料、年产1万吨以下的造纸生产线,加大小水泥、小锅炉、小砖厂等的淘汰力度。核准审批新建项目要求关停的产能必须按期淘汰,要求减排的治理工程必须按期完成。
4、完善城镇污水收集管网,2012年伊通满族自治县污水处理厂负荷率达到60%以上,2014年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5%,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50%以上。强化垃圾渗滤液治理,实现达标排放。加大造纸、化工、糠醛、食品饮料等重点企业工艺技术改造和废水治理力度。80%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固体废物和废水贮存处理设施,实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5、2014年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新型干法水泥窑要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并配套建设烟气脱硝设施,伊通满族自治县天源热力有限公司4台现役燃煤锅炉应安装烟气脱硫设施。全面推行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基本淘汰2005年以前注册的运营黄标车,加快提升车用燃油品质。
6、加强污染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建设,提高机动车和农业源减排监管能力。
7、列入本责任书的重点减排项目(见附件)应按期建成,并确保稳定运行。
三、县政府应与辖区内重点减排单位签定《“十二五”减排责任书》及《年度减排责任书》,每年对本责任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相关单位及相关领导政绩考核评比,并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
《伊通满族自治县“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目标责任书》一式两份,四平市人民政府、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各保存一份。
四平市人民政府 伊通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签字) (签字)
二〇一二年八月 二〇一二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