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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生态环境局   2012-09-13   来源:四平市环保局
环境监测人员行为规范

  一、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坚持原则、钻研业务、务实进取。

  二、科学监测。严格执行标准,遵循监测规范,保证监测质量,

  做到数据公正。

  三、遵守法纪。讲廉洁、拒腐蚀、不询情、守公德、讲文明。做

  到:

  ⒈不准收受被监测单位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

  ⒉不准接受被监测单位的宴请;

  ⒊不准参加被监测单位邀请的营业性歌舞等娱乐活动;

  ⒋不准参与被监测单位或个人的营销活动;

  ⒌不准利用职权搞不正之风。

  四、遵循环境监测工作程序。做到:

  ⒈现场监测,出示证件;

  ⒉持证上岗,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

  ⒊执行任务,二人以上;

  ⒋文明礼貌、说明来意,请被监测单位提供有关监测条件和资料;

  ⒌为被监测单位保守技术与业务秘密;

  ⒍监测完毕,清理现场。

  五、遵守保密规定,妥善保管监测资料。

  六、群众反映,及时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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