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上旬,吉林省、四平市全国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办先后两次对梨树县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进行了质量核查。省普查办共核查5个乡镇10个社区430个污染源,市普查办公抽取2个乡镇294个污染源。核查结果显示,梨树县填报规范,基础材料齐全,而且错查率、漏查率、重查率极低。经过实地调查和总结,省、市污普办共同的感觉是:除了县委、县政府和县环保局领导高度重视,更主要的是梨树县污普办敢用、活用、巧用精兵,充分发挥第三方业务的骨干作用,环境监察大队攻坚克难的主导作用,环保监督员知悉详情的基础作用。通过对三方面力量资源的有效整合,形成了1+1+1大于3的工作模式,从根本上保证清查工作的质量。
敢用能打“歼灭战”的精兵,优中选优聘请第三方。梨树县委、县政府站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的高度,在县级财力十分困难的情况下,拨付资金用于聘请第三方进行污染源普查工作。
甄选最具实力的第三方。梨树县通过政府采购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最终吉林省中实环保工程开发有限公司脱颖而出,以中标价113万元一举中标。
明确第三方工作任务。按照普查方案和聘请第三方有关文件要求,梨树县把污染源普查工作中,普查(包括清查)和监测工作全部交给吉林省中实环保工程开发有限公司,除农业源之外,生活源锅炉、入河排入口、工业企业、集中式污染设施、移动源等工作内容全部由第三方完成。并对24名普查员进行上岗前的培训和考试,发放普查员上岗证。
提出三项具体工作要求。首先要求第三方在完成每个环节、每个阶段、每项普查工作任务时,都必须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进行操作,质量核查结果必须是优。其次要求第三方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普查办的保密制度、工作制度、廉政制度。必须按各个阶段的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不论什么原因都不能超时限上报。再次是制定限制性付款措施,即在技术合同中增加了限制性付款规定,并且采取分期分阶段性付款方式。共分7个工作时段付款,制定了每个阶段的付款比例,每个环节或阶段完成达标后,按规定比例付款。如果某个阶段没有达到规定要求,则暂停付款,直到工作达标后再付款。
巧用敢打“突击战”的精兵,环境监察大队临危受命。鉴于单靠第三方根本不能高质量完成污染源普查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梨树县充分发挥环境监察大队主导作用,让环境监察人员投身到污染源普查工作中来。
为了配合第三方做好普查工作,梨树县把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副大队长、各中队长和业务骨干共计13人聘为普查指导员,并分三期参加了全省的普查指导员培训班,在清查工作进入到最紧张的冲刺阶段,13名普查指导员按日常管理的区域,编入第三方普查清查小组当中,发挥其与乡镇(街道)之间协调、熟悉企业情况并能够督促企业配合的作用,进而提高普查效率和普查质量。
在污染源普查工作中,全体参战的环境监察人员,既当协调员、督促员、宣传员,又当战斗员,当普查对象不配合时,他们做耐心的思想工作;当普查遇到问题时,他们现场查看;普查填表时,他们逐项核对;当普查员漏查时,他们及时指出,是他们把清查工作的错误率、漏查率降到了最低,从源头上保证了普查清查工作的质量。
活用善打“精准战”的精兵,环保监督员功不可没。梨树县赋予全县276名环保监督员新角色,让他们在污染源普查工作中实现新作为。环保监督员具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和社会威望,有他们参与污染源普查,企业容易接受,愿意配合,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环保监督员了解这掌握周边有多少企业,在什么位置,能说清企业的基本情况,能为污染源普查安排最合理的工作线路,这样能使普查工作节省时间,提高效率。
针对国、省、市三级库也有不对应和不全面的问题,环保监督员知晓库外企业情况,且能精准指出和精准定位,从而保证清查工作全覆盖不漏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