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 |||||||||
填报单位:(盖章) 第1-26批补报 (2018年12月12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备注 |
2 | 205 | 双辽市迎春街1775号翰林名苑小区正门的五谷粥城早餐店,每天凌晨4点至下午1点运行排风机,噪声扰民,举报人曾向当地城管部门反应上述问题,至今未果 | 四平市双辽市 | 噪声 | 经查,举报情况属实。 2018年11月9日9时,双辽市政府主管副市长带领执法局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经查,五谷粥城营业时间为早5点至下午2点,因厨房排风装置没有加装隔音设施,工作时噪声较大,确实存在噪声扰民现象,群众反映情况属实。 双辽市执法局此前从未接到过关于五谷粥城噪音扰民的举报,群众反映的曾反应此事至今无果情况不属实。 |
属实 | 双辽市执法局于2018年11月9日到现场要求该业户3日内加装隔音装置,减少噪音,截止11月11日已完成安装。该粥城执行双辽市划分的一类声功能区,安装后经市环境监测站监测,昼间监测数据为48.9分贝,符合1类区声环境质量标准(55分贝)。市执法局从群众利益角度出发,要求该业户在此基础上再加装一层隔音设施,以达到降低噪音的效果,11月12日已整改完成。 | 无 | |
3 | 332 | 双辽天合太阳能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地面光伏电站项目一期工程,于2016年5月取得环评批复文件,截至目前仍未履行环保竣工验收手续。该发电站一直处于生产状态,因变压器等相关设备损坏,机油及一些黑色浓稠液体流落地表,严重污染前那木斯村附近水源。 | 四平市双辽市 | 水、土壤 | 经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2018年11月9日早,双辽市政府主管领导带领那木乡政府、发改局、环保局、卫计局组成的联合调查组进行实地调查。群众反映的双辽天合太阳能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地面光伏电站位于双辽市那木乡,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6年5月6日取得四平市环境保护局批复,2018年1月进行自主验收,目前处于停产状态。 双辽市经过反复核实,群众反映的“变压器等相关设备损坏,机油及一些黑色浓稠液体流落地表”问题。经现场检查,并无设备损坏,也未发现不明黑色浓稠液体流入地表现象。该项目可能产生的固体废弃物主要为员工的生活垃圾、变压器事故状态下产生的事故油、废旧设备和废旧太阳能电池板等。截止目前没有产生和转运过相关废油,为防止产生后无处转运和处理,该企业2017年6月-2018年6月委托变压器生产厂家山东泰开变压器有限公司回收处理,2018年6月30日后委托吉林省豪斯特油品化工有限公司处理,具有危险废的处置要求的资质。双辽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8年11月21日对附近3处饮用水井取水进行地下水水质全分析,结果显示所有检测项目均达到地下水III类标准,不存在污染附近水源问题。 群众举报的双辽天合太阳能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地面光伏电站项目属实,机油及一些黑色浓稠液体流落地表、严重污染前那木斯村附近水源情况不属实。 |
基本属实 | 双辽市环保局严格加强日常监管,确保不发生污染问题。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