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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平市生态环境局   2018-12-11   来源:四平日报
四平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第26批公开情况一览表

四平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填报单位:(盖章)                            第26批                     (2018年12月10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17 4692 西岭新城热力有限公司没有安装脱硫设施,生产期间排放的粉尘和烟气(黄色或黑烟)散发刺鼻异味,污染环境。 四平市伊通县 大气 经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2018年12月2日,伊通县政府主要领导带领环保、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进行了现场核查。
经调查,群众举报的新城热力有限公司,位于库伦大路西段,为县南部新城集中供热企业。成立于2012年6月,原有一台65蒸吨锅炉,按照环评要求建设了除尘、脱硫等环保设施,并通过了验收,接入在线监测系统。由于供热面积增加,2018年1月通过了锅炉扩容改造工程环评批复,新建一台130蒸吨循环流化床热水锅炉,并配套建设了脱硫塔、风机间、布袋除尘器等设施,扩建工程于2018年9月30日完工,于10月26日起进行启炉调试。目前,该公司正在委托第三方对扩建工程进行自主验收。
2018年冬季锅炉启炉后在污染防治设施调试过程中,有冒黑烟现象,经调试后,污染治理设施运转正常,不再有冒黑烟现象。2018年12月2日,伊通县监测站进行监测,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均符合排放标准。在线监测系统已与四平市环境监察支队联网,数据上传正常,未见超标。
基本属实 伊通县环保局和执法局将进一步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管,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严防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
19 4694 来信:一是2012年,十里堡镇八棵树村村委会将该村16万平方米基本农田(具体位置:京哈高速公路四平新开区梨树出口十家堡方向500米处)卖给个人从事商业用途。二是2018年10月,哈达高铁线与054县道交汇处东南侧,有1万多平方米的基本农田被一采石场霸占,并用山皮填埋后堆放石头,造成农田无法恢复耕种。 四平市梨树县 生态 经查,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2018年12月2日,梨树县政府主要领导带领县国土局相关工作人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检查。
第一个问题: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基本属实。群众反映的地点位于梨树县十家堡镇。2007年修建高铁时,梨树县十家堡镇段17号料场搅拌站曾临时占用十家堡镇八棵树村土地8公顷、龙王庙村土地7公顷、三家子村土地1公顷,共计16公顷土地。2013年5月,十家堡镇政府、八棵树村委会通过招商引资,将位于八棵树村8公顷土地中的6公顷转让给吉林久盛建材有限公司。剩余10公顷土地已全部复耕。2017年10月30日,吉林久盛建材有限公司将其转让给上海远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该公司在此处建设搅拌站用于修建集双高速公路07标段。经现场实地测量,非法占用面积70296.42平方米,地类为一般耕地旱地不是基本农田,不符合十家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国土部门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第二个问题:经调查,群众反映问题基本属实。群众反映的问题是梨树县十家堡镇八棵树村村民宋某的机动地。2013年10月十家堡镇上三台村村民王某某与八棵树村村民宋某口头达成协议租用该处机动地,王某某为货物运输个体户,租用宋某机动地用于堆存石料和山皮土,目前场地内堆放量约300立方米。经现场实地测量,非法占用耕地面积3061.47平方米,地类为一般耕地旱地不是基本农田,符合十家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国土部门未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基本属实 第一个问题:2018年12月4日梨树县国土局对其下达了《限期办理用地审批手续通知书》要求补办临时用地审批手续。2018年12月3日对非法占用土地行为予以立案调查。梨树县国土局将依法依规跟踪督办,如不补办临时用地审批手续,将依法责令恢复原貌,在2019年9月底前完成整改工作。
第二个问题:2018年12月2日梨树县国土局对王某某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土地行为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清除石料和山皮土,恢复土地原状。目前,王某某正在清理耕地内石料和山皮土。梨树县国土局将依法依规跟踪督办,在2018年12月底前完成整改工作。
(*)
21 4696 来信:亿鑫采石厂等几家企业,在永乐村附近的山上毁林采石,已将山体挖平,还在向地下掘进挖砂,造成多处深坑。 四平市铁东区 生态 经查,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2018年12月2日,四平市林业局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
经调查,举报地点位于四平市铁东区永乐村东放牛沟,共有4家非法采石场,分别是四平市新兴亿鑫石材有限公司、四平市铁东区宝山料石加工厂、宝昌采石场和金家沟石材有限公司。
四平市新兴亿鑫石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露天开采,主要产品为建筑用花岗闪长岩,占地面积18.64公顷,2015年11月通过环评批复;2016年5月取得工商营业执照;2016年11月取得采矿许可证(有效期2016年11月29-2019年11月29日);2017年5月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2017年5月25日-2020年5月25日);从未取得征占用林地审批手续,2018年8月停产;四平市铁东区宝山料石加工厂始建于上世纪八十年代,露天开采,主要产品为建筑用石料,占地面积8.92公顷。2009年4月取得采矿许可证(有效期2009年4月7日-2014年4月7日);2015年4月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从未取得征占用林地审批手续,2016年12月停产;宝昌采石场始建于上世纪九十年代,露天开采,主要产品为建筑用石料,占地面积3.6公顷。2009年10月取得采矿许可证(有效期2009年10月22日-2014年10月22日),从未取得征占用林地审批手续,2016年12月停产;金家沟石材有限公司成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露天开采,主要产品为建筑用石料,占地面积7.7公顷。2016年取得工商营业执照;2016年11月取得采矿许可证,2017年5月取得环评批复,2017年5月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2017年5月23日-2020年5月23日),从未取得征占用林地审批手续,2017年12月停产。因此,群众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上述4家采石场非法破坏林地,破坏生态环境,群众反映强烈。2018年9月在市政府组织的矿山整治工作中,4家非法采石场对违法建筑及生产设备进行自行拆除。
基本属实 四平市林业局国有林总场已将4家非法采石场生态恢复工作纳入2018年矿山整治招标还林工程,2019年秋季完成还林,恢复林业生态。 (*)
26 4701 来信:2017年12月末,伊通县林业局稽查人员刘某指使杨某某在黄岭子镇黄岭村老虎背屯南侧的国有林场内,挖山皮石卖山皮土牟利。2018年6月23日,举报人曾向吉林省环保督察组反映过此事,7月24日,《四平日报》刊登了此案件的处理情况,但并未恢复植被和处理相关责任人。举报人要求依法依纪查处相关部门及人员的责任。刘某、邓某某等人威胁恐吓村民。 四平市伊通县 生态 经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2018年12月2日,伊通县政府主要领导带领林业、国土等相关部门和黄岭子镇党委政府进行现场核查。
经调查,群众举报的黄岭子镇黄岭子村老虎背南面,位于黄岭子村道土沟东山,属于黄岭子林场国有林地,于黄岭子林班、544小班,面积约为5300平方米,属于原废弃砂石坑。2017年12月5日,伊通县林业部门批准黄岭子镇九九养殖场临时使用该处5026平方米林地,并对部分场地进行了平整。2018年2月,该场因资金等原因,自愿终止了使用该处林地。但是,2017年12月份,伊通镇村民邓某某在九九养殖场北侧采挖山石破坏林地1420平方米,被伊通县林政稽查大队制止并处罚。
群众举报的刘某系林业局稽查大队的工作人员。因2018年省环保督察期间群众举报,伊通县纪委对其进行了调查,查证刘某不存在破坏山林和指使人员在黄岭子村老虎背南面采砂牟利行为,也没有威胁恐吓村民的行为。
2018年6月,黄岭子林场对该处原九九养殖场部分平整的林地和邓某某挖砂破坏的林地共5300平方米进行了造林。造林情况在7月24日《四平日报》上进行了公示。2018年8月,因对此处盗采山砂监管不力,伊通县纪委对黄岭子林场副场长孟某某予以提醒谈话,对包片护林员高某某予以警示谈话。因问责时间晚于案件处理情况的公示时间,此问责情况未在7月24日《四平日报》上公示。因此,群众举报基本属实。
基本属实 伊通县林业局、国土局和黄岭子镇政府将进一步加强对该处林地的监管,杜绝各类盗采山砂和破坏林地行为发生。 (*)
77 4760 城东乡房身村2屯沃土化肥厂加工时散发刺鼻异味,村民曾向区里和乡里投诉上述问题但都未予解决。 四平市铁东区 大气 经查。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2018年12月4日,四平市环保局主要领导再次带领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了核查。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为四平沃土化肥有限公司,位于四平市铁东区南环路188号。该公司原厂址在四平市铁东区五金站院内,2007年8月通过环评审批,但迁新址后未重新办理环评审批,因选址不当,2018年12月3日,四平市环保局下达了处罚决定,责令拆除设备,恢复原状。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已拆除了设备,生产的原料大部分已搬走,其法人承诺2天内全部运走。经走访附近居民,该公司在储存和生产时确实存在异味扰民问题。因此,群众反映“加工散发刺鼻异味”的问题基本属实。
经调查,铁东区信访局和城东乡政府均未曾接带办理过沃土化肥厂异味扰民的问题,因此群众反映的“异味扰民未予解决”问题不属实。
基本属实 四平市环保局针对该公司的违法行为处罚,责令该公司拆除生产设备,并恢复原状。目前,设备已拆除,原料已运走。
该厂未批先建的违法行为已在第20批3284号进行处罚。
 
81 4764 黄岭子镇政府要求将辖区国有林地内的违章建筑全部拆除,但新立屯村道石沟石场旁张某某在林地内建的建筑物并未拆除;张某某还破坏林地砍伐树木,在林地内挖鱼塘。 四平市伊通县 生态 经查,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2018年12月2日,伊通县政府组织林业等相关部门和黄岭子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进行现场核查。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凤云养殖场位于道石场沟石场附近,建于2010年,为当地贫困户脱贫项目,未办理过相关审批手续。养殖占用国有林地1713平方米,一处老旧房屋及玉米楼子占用林地2335平方米。路东侧有一个面积约400平方米的沟塘,天然形成,非人为所挖,且未进行养鱼,权属为黄岭子林场国有林地。
根据《伊通满族自治县占用林地未取得林业审批手续的采石场违法建筑拆除工作方案》,养殖场业主张某某现已将道东侧里面2栋猪舍进行了拆除,现道东侧有2栋猪舍内有育肥猪100余头,道西南侧2栋房舍内存有饲料,北侧一栋房舍内养殖有蜜蜂。    
因此,群众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基本属实 2018年12月6日,伊通县林业部门对凤云养殖场擅自占用国有林地4048平方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限2019年5月31日前恢复植被。  
86 4769 东明镇庆阳村2社吴英慧养猪场距离举报人家一墙之隔,院内有很多脏水井,将粪便堆在房后,长期散发臭味。 四平市双辽市 大气、垃圾 经查,举报问题属实。
2018年12月1日,双辽市政府主管领导带领由东明镇政府、畜牧局、环保局、疾控中心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现场核实。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养猪场实为东明镇庆祥村2社农民吴某某养猪场,现建有猪舍5栋共405平方米,存栏母猪26头,仔猪140头,育肥猪48头,属于规模以下养殖户,该养殖户每年进行春秋两季防疫,免疫率100%。
该养猪场在自家庭院内养殖,与周围邻居仅一墙之隔,院内有4个排污池,不是脏水井,排污池已做防渗漏处理,其中原有2个现已弃用,正在使用的是2018年新建的2个容积为96立方米排污池。该养猪场在自家后院承包田地头建有面积22平方米堆粪场,因堆放的猪粪清理不及时,堆放时间过长发酵后产生臭味散发,加之废弃的排污池没有封堵清理也散发异味,影响邻居生活。因此,群众反映问题属实。 
属实 双辽市东明镇政府已要求吴某某养猪场对堆放在自家田地内的粪便立即清理到村级堆粪场内。截至2018年12月4日,粪便已清理完成,并已拆除自家后院堆粪场,对今后新产生的粪便统一存放在距离自家约500米处的村级堆粪场内,做到日产日清。
双辽市畜牧局要求吴某某养猪场将废弃排污池与猪舍连通的排污管道封堵,确保废弃的排污池不再使用。截至2018年12月4日,排污池管道已完成封堵,并已将排污池内存留的污水抽运到距离自家约500米处的村级排污池内。
 
102 4790 来信:2008年12月4日,有人非法破坏立新一社36.5垧林地改做墓地,破坏山体环境。 四平市伊通县 生态 经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2018年12月2日,四平市林业局、四平市民政局、伊通满族自治县政府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核查。
经调查,举报地点位于伊通满族自治县景台镇立新村一社于家沟西沟北坡,现场未发现墓地,仅发现6座坟。
经核实,该处林地面积18.26公顷,为集体林地。2013年4月,景台镇林业站工作人员陈某将景台镇立新村承包的于家沟西沟北坡约0.4公顷林地转包给长春市市民赵某,赵某在转包期间陆续埋了6座坟。2016年5月,伊通县林业局对赵某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在林地内埋坟,改变林地用途面积0.0215公顷(215平方米),致使林地植被遭到破坏,下达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并责令其将林地归还所有者。2016年12月,伊通县纪委对景台镇林业站站长杨某某及工作人员陈某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因此,群众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经伊通满族自治县民政局证实,关于群众反映景台镇立新村一社利用36.5垧林地改墓地一事,目前没有任何人到民政局递交过申请,也从来没给出过任何关于墓地审批方面的手续。    现该地块已全部还林,栽植树种为黑松、云杉、杏树,成活率达到85%以上。
基本属实 伊通满族自治县林业局和景台镇林业站将进一步加强对林地林木的日常巡护及监管工作,防止破坏林地植被的现象再次发生。      
111 4800 来信:天成玉米开发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排放臭气,严重扰民。举报人曾多次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但臭气一直存在且目前更加刺鼻。每逢检查时,该企业时就白天停产,晚上加班加点干。 四平市铁东区 大气 经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2018年12月2日,四平市环保局主管领导再次带领执法人员进行现场核查。
经调查,该公司生产过程中异(臭)味来源为制酸、浸泡、蒸发、干燥工段。为减少异味排放,该公司分别于2014年9月至2015年11月建成回收浸泡产生的废气喷淋装置,2016年10月至2017年4月建成副产干燥尾气回收装置,2017年5月至6月,对原有旧除臭塔进行技术改造;经是环保监测站多次监测,臭气排放浓度均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经查阅四平市环保局信访记录,确实多次接到群众反映该公司异味扰民,执法人员均到达现场进行调查处理。2018年11月27日,四平市环保局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对天成公司厂界臭气浓度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均达标,但达标的废气对居住在附近的居民仍有一定的影响,因此,群众反映的臭气一直存在的问题基本属实。
经调阅该公司用电记录和生产运行纪实,显示该公司正常生产。不存在每逢检查该企业时就白天停产,晚上加班加点干的情况。因此,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基本属实 四平市环保局将对企业加强日常检查,通过在线监测数据和双随机抽查方式,对企业进行监管,一旦发现有违法行为,立即进行处理,并要求企业继续对公司废气收集、处置设施加强维护,并保持高效运行,保证达标的基础上,进一步减少大气污染物的限值,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128 4819 来信:三家子林场厂长王某某,存在以下问题:一是近年来,违法转卖林场国有林地1000多垧;二是将原三家子老卫生院东山国有退耕还林地转卖给职工王某某,王某某再次转卖他人建白灰厂;三是将林场职工陈某某的退耕还林地转让给何家村村书记艾某某,建山庄盖房。 四平市梨树县 生态 经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2018年12月2日,梨树县林业局相关工作人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检查。
第一个问题:经调查,群众反映的王某某于2005年3月至2011年3月期间在三家子林场任场长,经四平市新开区国有林保护中心证实,王某某在任期间共计流转林地77.9公顷,通过调阅资料,流转林地均签有合法合同和财务入账收据,不存在非法变卖林地私自牟利行为。因此,群众反映问题不属实。
第二个问题:经调查,群众反映的是位于梨树县十家堡镇原三家子村老卫生院东侧,梨树县联化功能材料有限公司,法人王某某(非林场职工),王某某在2008年未经林业部门审批擅自非法占用国有林地面积0.5424公顷建设白灰厂,此处不是国有退耕还林地。梨树县森林公安大队于2018年8月2日立案调查,2018年9月24日对其下达了《林业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罚款。经实地踏查,2018年8月梨树县矿山整治期间已对其非法占用林地建筑物进行了拆除清理,2018年10月梨树县林业局已将涉案地块全部还林,现场设立有环保督察公示牌一座。因此,群众反映的“三家子林场厂长王某某将原三家子老卫生院东山国有退耕还林地转卖给职工王某某,王某某再次转卖他人不属实,非法占用国有林地建设白灰厂属实”
第三个问题:经调查,群众反映的艾某某建山庄盖房问题,实际是艾某某的妻子刘某某和其兄刘某所为,刘某某和刘某于2013年在十家堡镇何家村3社和4社违法占用原三家子林场国有林地建设两处山庄,不是陈某某退耕换林地,面积共1.6974公顷,其违法行为在2018年7月被四平市铁东区人民法院判处罚,并要求三年内恢复林地原貌。2018年8月梨树县矿山整治期间对该两处山庄进行了拆除清理,2018年10月梨树县林业局已将涉案地块按照造林规程完成植被恢复。因此,群众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
部分属实 第二个和第三个问题:梨树县林业局将加强对此处地块管护,设立《环保督察整改地块》警示牌,并指派专人定期巡查,发现违法行为严厉依法查处。  
130 4822     来信:山门镇英城村有一家采砂场在该村挖山毁林,并从村民手中购买耕地取砂变卖牟利。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有人采砂场通风报信,每当上级部门检查时,该砂场以停工躲避检查,检查结束后继续施工作业。 四平市铁东区 生态 经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12月1日晚接到转办件后,市国土局、山门镇政府、山门林场立即组成联合调查组,深入现场进行了调查核实。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采砂场为历史遗留的采砂点,当地村民建房、修路等自用时,均在此取砂,现已停采多年。英城村村民祝某某、田某某、丁某某的承包田与该取砂点相邻,2018年3月,祝某某拟建设国庆养殖场,流转了田某某、丁某某的承包田,经英城村委会、山门镇政府同意,办理了设施农用地备案手续,备案面积1.1公顷。因此,举报情况基本属实。但不存在“采砂场挖山毁林、从村民手中购买取砂变卖牟利”问题。
在祝某某建设养殖场期间,市国土局、山门镇政府曾接到群众举报,称祝某某以建设养殖场为名,非法采砂出售。对此,市国土局联合山门镇政府进行了调查,并指派专人加强监管,未发现非法采砂情况。为防止发生违法采砂行为,市国土局铁东分局、山门镇政府还采取了封路等措施;林业部门已对该采砂点恢复种植了树木等植被,并用铁网栏进行了围护。因此,举报“当地政府相关部门有人向采砂场通风报信,使采砂场躲避检查”情况不属实。
基本属实 为防止今后再发生违法开采行为,已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由山门镇政府、英城村委会加强监管。同时,已责成山门国土所指定专人负责,进一步加大巡查检查力度。一经发现违法行为,将严肃处理。  
149 4852 来信:数日前,举报人曾向督察组反映“万发镇李家店村北方糠醛厂的生产废水一直采用罐车集中抽取外运倾倒的方式进行处理,倾倒地点中在梨东公路、万发至金山公路的两侧,废水倾倒之处树木枯死”的问题,至今未得到解决。该糠醛厂排放污水导致举报人林地内的2000株树木全部死亡。举报人称梨树县环保局包庇北方糠醛厂的违法排污行为。 四平市梨树县 经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2018年12月2日,梨树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现场检查。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问题是位于梨树县万发镇的梨树县北方糠醛有限公司,成立于1987年,2008年7月生产废水处理工艺改为零排放,环保手续齐全。该公司采用双效蒸发技术处理生产废水,配备2套双效蒸发污水处理器,生产废水转化为蒸汽回用于生产,生产工艺中无废水排放环节。梨树县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从未发现有采用罐车向外倾倒生产废水现象。经查阅梨树县环保局行政处罚档案,2008年至今无涉及生产废水外排违法行为处罚案件。经现场踏查,梨树镇至东河镇公路、万发镇至金山乡公路的两侧,均未发现树木枯死现象。万发镇林业站也从未接到过群众反映此类问题。此信访转办件已在2018年11月25日办结,并于11月30日在省政府网站(第16批中)公示。不存在群众反映的“至今未得到解决”情况。
该公司是环保移动执法“双随机”中重点监管单位,梨树县环保局执法人员不定期对其进行抽查检查。2017年6月19日该公司因厂区内堆放的固体废物未采取防扬散措施,梨树县环保局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处以罚款。2018年2月22日因该公司生产用锅炉烟气监督性检测烟尘浓度超标,对其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处以罚款。梨树县环保局对该公司一直是依法依规严格监管,从未有包庇企业违法排污行为。因此,群众反映的“该公司生产废水一直采用罐车集中抽取外运倾倒的方式进行处理,导致举报人林地内的2000株树木全部死亡问题至今未得到解决不属实,梨树县环保局包庇北方糠醛厂的违法排污行为不属实。
基本属实 梨树县环境保护局将加大对该企业的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做好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与管理,定期进行维护检修,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查处。  
153 4857 来信:铁东区北二纬与四、五马路之间(原四平市铁东区法院院内),有人在此售卖河砂、碎石、水泥等建筑材料,扬尘污染和机械噪声扰民。 四平市铁东区 扬尘、噪声 经查,举报问题基本属实。
2018年12月2日,铁东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带领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北门街道相关领导到现场实地调查。
经调查,在铁东区北二纬四、五马路之间(原四平市铁东区法院院内)发现有未苫盖的河砂约500立方米、另外有三台车辆停放以及一台传送带。未发现碎石、水泥等其它建筑材料。如遇有风天气或车辆机械设备运行将可能造成扬尘及噪音问题,因此,该问题基本属实。
基本属实 2018年12月2日,铁东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针对河砂未苫盖和在居民区内使用机械设备造成噪音问题,在现场对与金诚商贸建材有限公司法人刘某某进行了教育,并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单,责令问题企业对河砂立即进行苫盖及停止使用产生噪音的机械设备,如逾期不执行将对建筑材料和机械设备依法进行暂扣。金诚商贸建材有限公司法人刘某某诚恳表态接受教育,并组织人员立即对砂石进行集中苫盖,将传输带电缆及皮带进行拆除,将2台铲车开走,同时企业负责人出具了承诺书,保证不再有扬尘和噪音发生。北门街道办事处为加强对该企业的监督管理,更好的遏制扬尘和噪音问题发生,特制定了整改方案,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采用街道城管中队与社区人员搭配的方式,分三组人员每天对该企业进行巡查和监督。街道派专人每周再进行1-2次不定期巡查,确保无反弹问题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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